中新社廣州八月七日電(記者陳建)在限套型、限房價基礎上,采用競地價、競房價方式招標出讓土地——“國六條”的核心細則正逐步落地廣州。最近,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掛牌出讓開發(fā)區(qū)的兩塊住宅地,要求九成建成九十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并首次對該比例套型的房價設限:不得超過六千元/平方米。
盡管此次是掛牌而非投標,也還暫時不用“競房價”,但對總共可建成四千六百零三套的中小戶型房“限房價”,業(yè)內人士認為,具有指標參數(shù)意義。六千元/平方米的上限同時給了利潤空間,以確保競投氣氛活躍。
同創(chuàng)卓越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趙卓文指出,限房價將對今后的房價產生巨大影響,因為限定的價格已經(jīng)為市民樹立了指標參數(shù),今后開發(fā)商將很難抬高樓價賺取暴利了。
趙卓文分析,將首次限房價的價格定得相對較高,可以讓開發(fā)商有拿地的積極性。他認為,以后限房價的利潤空間會越來越收緊。
不少市民質疑,這么高的限價等于沒限,會有降低房價的意義嗎?
專家分析,要看對應地價成本,最后的房價可能會低于這個價位的。兩地塊樓面地價一千多元/平方米,預計二千五百元/平方米能拿下來,綜合各項成本預計在三千六百元/平方米左右,肯定不會超過四千元/平方米,因此最后商品房的總成本可以控制在四千五百到五千元/平方米。如果把房價限得太低,幅度太窄,不利于活躍氣氛,畢竟還是第一次限房價。按多年來賣地的正常成本測算,開發(fā)商有百分之十五到二十回報水平是合理的。
不過,部分房地產專家認為,在開發(fā)區(qū)搞限價房其實意義不大,真正有意義的應該是在中心城區(qū)地塊開發(fā)限價房。
也有業(yè)內人士提醒,其實限價房體系對政府而言是減少了收益,相對把地價讓利給了購房者。但如果限房價而沒有限購買對象,則有可能被開發(fā)商利用來炒二手房。因此,“游戲規(guī)則還有漏洞。” 目前還沒有“競房價”,一旦走到這一步,這個“游戲”將更刺激,市場可能也會更透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