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6日電 中國青年報今日載文說,在北京,很多人發(fā)現,夜幕降臨以后,越來越多已經建成銷售的樓盤,只星星點點地亮著燈光,說明空置的房子在增加。本來應該高興的北京市民,卻怎么也樂不起來,因為,即使越來越多的房子沒人買,當地的房價依然持續(xù)堅挺。
2月,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數據驗證了大家的感受。2005年前11個月,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達1.14億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長14.2%,規(guī)模超過2005年上半年房屋竣工面積。而北京市統(tǒng)計局的數據表明:2005年末,北京市全市空置商品房面積達到1374.2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空置799.7萬平方米,比年初分別上升31.0%和10.5%。
空置的房子越來越多,是否導致了房價的下挫?從北京市統(tǒng)計局給出的數據看,答案是否定的。2005年,北京市全年商品住宅期房平均價格為6725元/平方米,比上年增長19.2%。而同年上海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為6698元/平方米,漲幅僅為4.9%。
近日,在國家統(tǒng)計局對70個大中城市今年1月住房價格的監(jiān)測中,北京更以8.4%的增幅成為當月價格上漲最快的特大型城市。這些數據表明,北京空置面積與房價的雙高,使越來越多的房子面臨著有價無市的尷尬。應該如何看待?“從規(guī)模上看,房屋的空置率是上升了!苯ㄔO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產處處長趙路興介紹說,2004年之前,全國房地產市場的空置問題就很突出,那時候就有差不多9000萬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處于空置狀態(tài)。國家統(tǒng)計局的數據是,如果再加上2005年12月的情況,估計房屋空置的數字比1.14億平方米還要高。
但趙路興認為,看待房屋空置問題要區(qū)分空置年限。一般來講,空置3年以上的稱之為積壓,一年以下的,“那是處于待售狀態(tài)的房子,處于正常銷售期”。1年至3年之間沒有售出的房子則是通常意義上的空置房屋。
趙路興認為,這幾年中國開發(fā)建造的房屋,從技術含量、環(huán)境、戶型、結構等方面來說比以前都進步很大,好房子不可能沒有市場,“位置好、戶型現代、環(huán)境好的房子空置情況并不明顯”。1.14億平方米空置的房子更多的是分布在大城市的郊縣、戶型落后的房子,“這些房子已經不適應市場的需求!
北京市統(tǒng)計局的數據表明,2005年北京市空置的商品房中,空置一年以上的占了近三成,達到27.7%,77.3%的空置面積在三環(huán)路以外!拔覈壳暗姆康禺a市場仍是供小于求!壁w路興說,2004年之前,中國房地產市場供給略大于需求,但從2004年下半年開始,房地產進入新階段,供給小于需求。
他分析,造成這一轉變的原因包括:從1998年開始的刺激住房消費的政策開始顯現效應,人們開始改善自己的生活,購買更大更好的房子;股市不景氣,大量股市資金退出來進入房地產市場;中國城市化進程加快,2004年全國城市拆遷改造的面積就達8000萬平方米。人們的住房需求空前高漲,但由于銀行信貸資金管理更加嚴格等因素的影響,房地產的供應并沒有同比上升,從而造成了房地產供不應求的局面。
而此前,有媒體報道,央行金融報告曾提及北京房地產業(yè)運行中的三大階段性矛盾———
一是宏觀調控與房地產價格上升。價格上漲主要原因在于北京房地產價格補漲,域外購房及全額付款購房比重較高,土地定價模式、租金收益支持等多種因素促使房價上漲。二是房地產開發(fā)投資增速大幅回落。土地管理模式改變使分散開發(fā)變成了統(tǒng)一開發(fā)和供給,開發(fā)資金籌集渠道受到了限制。三是普通住房空置與居民需求的結構性矛盾。北京居民收入呈現出分層走勢,開發(fā)商迎合高收入需求并拉高普通住房價格,造成房地產供求矛盾,導致空置率上升。
就北京房地產市場的“雙高”現象,中國社科院財貿所副研究員況大偉也給出了解釋。
況大偉認為,盡管目前房地產的空置面積在增長,但商品房的供給仍然小于需求。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房地產開發(fā)商們對自己開發(fā)的樓盤很有信心,覺得肯定有人買,所以盡管空置面積在增加,也絕不肯降價出售!巴恋丶扔猩a要素的屬性,同時還有資產的屬性!睕r大偉說,當市場供小于求的時候,土地的生產要素屬性降低,人們將其作為資產進行保有。目前中國的房屋空置應該是結構性的,距離遠的房子出現空置的更多,尤其北京這樣一個單一中心的城市尤為明顯。
但況大偉認為,中國目前的房地產市場壟斷程度很高,價格不合理。經過研究,中國目前房地產的價格偏離其邊際成本的程度很高,“以北京為例,房地產價格的60%都是非成本的因素,這說明這個市場壟斷程度很高,價格很不合理,房地產業(yè)的利潤很高!
況大偉反對房地產的成片開發(fā),反對大盤,建議對房地產業(yè)實施價格管制,計算出開發(fā)商開發(fā)樓盤的邊際成本,由政府給出一個限價,接受不了的開發(fā)商自行淘汰。同時鼓勵更多的開發(fā)商競爭,把大項目化成小項目分給更多的開發(fā)商來做,以防開發(fā)商相互勾結形成價格同盟。(李松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