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8日電 原定于昨天上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開庭審理的中國首例博客告博客案件,因被告張某缺席被法院決定延期審理,開庭時間暫定在下周五。
據京華時報報道,博客專欄作者沈陽近日將時為揚州大學學生的張某以及北京博客網信息技術公司一并推上法庭,理由是張某博客上發(fā)表眾多謾罵、貶低自己的文章,而該博客托管網站博客網卻坐視不管。此案成為中國首例博客告博客案件。
張某稱,當天缺席庭審是因為經濟原因。他說,畢業(yè)前他原本已經在北京找到了工作,但因為卷入了這樣一起官司,用人單位拒絕了他,他至今也沒找到工作。生活由此變得非常拮據,承擔不了到北京應訴的費用。至于下周五的庭審,他目前還未確定是否出席。
本案主審法官介紹,根據法律規(guī)定,如果被告張某經下一次依法傳喚仍不到庭的話,法庭將按“缺席審判”進行審理。
另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在此案之前,曾有一起被稱為“中國博客第一案”的南京大學教授陳堂發(fā)狀告中國博客網侵犯名譽權案,陳發(fā)現自己被指名道姓地在私人博客上辱罵,因文章不能刪除,遂起訴到法院。
報道稱,此次“中國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同樣是因為漫罵文章,只不過被告中除了網站還有寫文章的博客本人,在中國還是首例,且原告沈陽和被告秦塵在圈子里都已小有名氣。
案件回顧
沈陽訴稱,去年他在網上意外發(fā)現了很多貶低他人格的文章,這些文章的發(fā)布ID均為“秦塵”。經調查,沈陽確認“秦塵”是揚州大學學生張某。
從2005年6月29日到2006年1月15日,張某用網名秦塵在網上發(fā)布被沈陽認為帶有侮辱性的系列文章。
沈陽認為張某的文章用極惡劣的詞語侮辱、誹謗他;作為博客托管商的博客網,并未對其網站上出現的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故他將張某和博客網訴至法院,要求對方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1萬元。(傅沙沙 郭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