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27日電 臺灣“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檢調(diào)人士昨天表示,檢察官陳瑞仁希望在十月底完成所有偵查工作及結案大綱,偵結對外公告時間預計在十一月上旬,不過“查黑中心”仍不愿證實是否已二度就訊陳水扁夫婦,只表示目前是全案“最關鍵”的時期。
據(jù)“中央社”報道,檢調(diào)人士表示,陳瑞仁希望全部的偵查動作 (安排訊問證人、關系人的庭期、調(diào)取資料)能在月底完成,并完成結案大綱,再根據(jù)大綱制成完整結案書類,因此偵結公告時間應該是在十一月初。
他指出,陳瑞仁規(guī)劃,若犯罪情節(jié)明確,檢察官要到偵結前一刻,再將相關涉案人簽分偵字案被告,意即目前全案仍只有杏林制藥負責人李碧君被檢方依違反“稅捐稽征法”列為被告,而結案書類會詳列證據(jù)清單,屆時檢方問過的證人、證詞,以及能夠查明的發(fā)票來源、流向,都會表列陳述。
至于外界關切的二次訊問陳水扁夫婦時間,檢調(diào)人士形容,根據(jù)陳瑞仁的說法,再次訊問陳水扁只是程序上的作為,給當事人說明機會,并不影響檢察官辦案心證,這幾天是全案最關鍵的時刻,為避免引起爭議影響辦案,檢方不會證實是否已約談過陳水扁夫婦,也不會隨各種輿論起舞,“讓證據(jù)來決定最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