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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委辦公廳曾遭“法輪功”練習者發(fā)難 1999年7月27日 12:14 中新社廣州七月二十七日電(岳宗)廣東有關部門今日首次披露,“法輪功”練習者曾頻頻向廣東省委辦公廳發(fā)難,態(tài)度囂張。緣于“法輪功”練習者竊取了一份內(nèi)部信息。 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廣東省委辦公廳編發(fā)的“秘密”級內(nèi)部刊物,登了一則省宗教局提供的題為“‘法輪功’在廣東的活動應引起注意”的信息。該信息簡要介紹了“法輪功”的創(chuàng)始人、主要特色及其近年在廣東傳播蔓延的情況,指出“‘法輪功’以氣功之名宣揚迷信和劫難意識,應引起注意。” 這則參閱的信息,沒過幾天,就落到了“法輪功”修煉者的手中,并引起他們強烈不滿。八月三十一日,省委收到了一封由四名“法輪功”練習者簽名的抗議信。同日,發(fā)信的“法輪功”練習者拿著刊物復印件到省宗教局興師問罪,要求“更正”信息和公開“道歉”。 九月二日至三日,兩名修煉“法輪功”的省直機關干部多次登門找省委辦公廳“論理”,要求刊登更正啟事。遭拒后,省直某機關的一名“法輪功”練習者十多次打電話到有關負責人家里進行“論理”,并揚言“‘法輪功’在全國有一點三億人”,警告“不要錯過‘法輪功’賜給的做善事機會,否則后果自負”。 九月四日,省委辦公廳有關人士將上述反常情況寫出書面報告,認為“法輪功”練習者能竊得內(nèi)部信息并發(fā)難,說明“法輪功”不是一般的健身氣功,須引起注意,并提出追查泄密人責任及關注該組織的活動等五條建議。 經(jīng)查,復印、外傳內(nèi)部刊物的是某省直單位一“法輪功”修煉者。但一批“法輪功”信徒得知泄密者被查處后,于九月八日寫信給省委辦公廳提出強烈抗議。九月二十二日和十月二十五日,又先行在廣州地區(qū)的“法輪功”練習者中發(fā)動了兩次大規(guī)模的簽名活動,并連續(xù)向省宗教局發(fā)出了分別有一百四十二人和九百人簽名的抗議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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