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主辦 |
|
長篇:石家莊特大爆炸案的前前后后 2001年4月19日 10:32 中新網石家莊4月19日消息:制造石家莊3.16特大爆炸案的靳如超昨天被一審判處死刑。這起爆炸案的詳情如何?罪犯是怎樣實施犯罪的?《河北日報》今天發(fā)表長篇通訊作了詳細介紹。 天羅地網捕惡魔 2001年3月16日凌晨4時16分許,石家莊市長安區(qū)育才街棉紡三廠宿舍15號樓西側墻體被炸,但無人員傷亡; 隨后,與其相鄰的棉三宿舍16號樓發(fā)生爆炸,樓房整體倒塌,造成93人死亡,12人受傷; 4時30分,長安區(qū)建設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1號樓發(fā)生爆炸,第3單元被炸塌,造成5人死亡,20人受傷; 4時45分,新華區(qū)電大街13號市五金公司宿舍樓發(fā)生爆炸,第1單元被炸塌,造成10人死亡,6人受傷; 5時許,橋東區(qū)裕華路民進街12號一居民二層小樓發(fā)生爆炸,未造成人員傷亡。 案發(fā)后,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極為關注。當日,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王忠禹受黨中央、國務院委托,急赴案發(fā)現場進行具體指導,要求公安機關調動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想盡一切辦法,不惜一切代價,全力搶救受害群眾,做好善后工作,同時迅速偵破此案,抓獲罪犯。省領導王旭東、鈕茂生、趙世居、馮文海、陳來立、張群生、何少存等親臨現場指揮。公安部副部級領導率公安部刑偵局領導和20余名刑偵技術專家趕到案發(fā)現場,實地指揮破案工作。 同時,河北省成立了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馮文海為組長的專案督導組,晝夜堅守在指揮部,與辦案人員一起分析研究案情和偵查措施,協(xié)調解決破案中的實際困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省公安廳成立了以省長助理、廳長俞定海為組長的專案組并組成了破案指揮部,在緊急處置現場、搶救傷員的同時,組織石家莊市警力實施緊急圍堵方案,并對重點要害單位和部位加強警戒保衛(wèi),增加社會巡邏,防止歹徒再次作案。 公安機關迅速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對現場進行全面細致的勘查,并組織偵查人員對現場及周圍的居民進行深入調查。經過反復勘驗現場和對現場提取痕跡物證的分析檢驗鑒定,確定爆炸使用的炸藥為含有硫磺的硝銨類非標準炸藥,爆炸物為軟包裝爆炸裝置,引爆方式為火雷管引爆。鑒于5個爆炸現場使用的炸藥種類、裝置類型、引爆方式完全一致,作案時間又較為集中,且各爆炸點之間爆炸時間間隔與相應距離有明顯的對應關系,專案組認定,這是一起有預謀、有準備的爆炸案,決定并案偵查。 經過參戰(zhàn)干警細致的走訪調查,于3月16日案發(fā)當天中午認定,家住爆炸案發(fā)生地棉三宿舍16號樓201室的靳如超有重大作案嫌疑。主要依據:一是靳具備作案因素、動機和爆炸技能,且與幾個爆炸現場的有關人員都存在矛盾;二是靳具備作案時間;三是靳曾自制過炸藥;四是5起爆炸現場的炸點位置均對準了與之有矛盾的特定報復對象。 為盡快抓獲靳如超,專案組迅速于3月16日晚將靳如超的照片、指紋、筆跡上報公安部,在全國刑偵計算機網絡中發(fā)布,同時召開緊急電話會議,通報案情,部署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查控工作。公安部立即向全國發(fā)出了緝捕靳如超的A級通緝令,并連夜在全國有關媒體進行廣泛刊播。 我省廣大干部群眾紛紛行動起來,積極提供破案線索。短短幾天時間,全省民警共調查走訪群眾200多萬人次,發(fā)現目擊證人20多名,獲取有價值線索50多條,準確地掌握了靳如超在案前的活動特點、蹤跡和案后的出逃過程,從而確定了重點抓捕區(qū)域,為順利破案、追捕成功奠定了基礎。 鑒于靳如超有大區(qū)域長途流竄作案的經歷,公安部決定,從3月21日零時至23日24時,在全國開展搜捕靳如超的集中統(tǒng)一行動。在集中統(tǒng)一行動中,全省公安機關調集一切警力,對本轄區(qū)內交通要道和易于藏身的場所進行了地毯式的拉網清查。與此同時,全國各級公安機關也積極行動,布下了緝捕爆炸惡魔的天羅地網。 3月23日8時20分,犯罪嫌疑人靳如超被廣西北海市警方擒獲,并當場從其丟棄在樹叢中的編織袋中搜出365克硝銨炸藥、34枚雷管等物。 蓄謀已久施報復 “是我搞的爆炸,我早就想炸他們(靳認為跟自己有矛盾的人)了!”靳如超當著記者的面毫不掩飾地說。 3月24日,專案組選調有審訊經驗的民警,連夜對當日押回的靳如超展開審訊。靳如超對在云南殺人和制造石家莊“3.16”特大爆炸罪行供認不諱。 靳如超交代,今年3月9日,他在云南省馬關縣用柴刀砍死曾與他非法同居過3個月的韋志花后,深感罪行嚴重,“殺一個是殺,殺兩個也是殺!”,便決定孤注一擲、鋌而走險、報復殺人。在這種心理的支配下,靳如超于3月10日乘坐昆明至天津的XW222號航班飛往天津,當天用身份證登記住宿在天津火車站附近的裕辰旅館608號房間;3月11日上午乘車到達安國市,用身份證登記住宿;3月12日中午,靳如超乘車回到石家莊市郊區(qū),他先從石家莊熱電廠旁的管道溝內取出去年6月前后從鹿泉市抱犢寨附近一采礦點重慶籍打工人員胡曉洪手中購買后藏匿于此的50枚雷管和30根紙捻(導火索),又馬上乘車直奔鹿泉市黃壁莊鎮(zhèn)北白砂村找去年就認識的王玉順。 據北白砂村村民王玉順和郝鳳琴交代,去年四五月份期間,突然一個生人找上門,提出買炸藥,問了價錢后,說要先弄點試試,如果行買賣就成交,不行就算沒事,然后就走了。直到今年3月12號吃完中午飯的時候,這人突然來了,經過討價還價,訂購了500公斤炸藥,約好兩天后提貨。這人就是靳如超。當晚,靳如超不敢回家,在一個果園里躲了一晚。 鹿泉市上莊吉星旅館老板榮樹恒介紹,3月13日上午8時許,一個男人(后在通緝令上認出此人就是靳如超)以天津河西區(qū)吳信發(fā)的名義登記住宿,洗了個澡后不辭而別。此后,靳如超再次出現在王玉順家,購買了少量炸藥,自己到黃壁莊水庫上游一個人跡罕至的山坡上做了爆炸實驗。當晚,靳如超住到平山縣電廠街財源旅館。 14日上午9時許,靳如超又從平山縣趕到王玉順的炸藥制造點,花950元錢買了550公斤炸藥,并提出炸藥暫時寄存在王玉順的庫房里。因為靳如超要求提貨時別人不能在場,王就把庫房的鑰匙給了他,讓他拉完“貨”把鑰匙壓在門口的磚頭底下。當晚,靳如超住到鹿泉市李村鎮(zhèn)一個停車場的招待所。 3月15日8時許,靳如超到鹿泉市李村鎮(zhèn)附近的公路旁,以拉貨為名,租用了李村鎮(zhèn)南白砂村個體運輸司機張軍濤的白色福田客貨車。張軍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他跟隨靳如超從北白砂村村南一廢棄廠房的庫房中,將9整袋、5個半袋外包裝為黃色編織袋的“雞飼料”裝上車,在運貨途中,因靳如超一會兒說要到陳村,一會兒又說去趙林鋪,便覺得有點不對勁兒,走到雙河村時,就把“貨”給他卸在了雙河村北一水閘旁。 之后,靳如超又以拉飼料為名,租用了暫住鹿泉市大河鎮(zhèn)賈村劉學海的一輛藍色三輪摩托車。劉學海告訴記者,他拉著“貨”走到石家莊市郊區(qū)杜北橋丁字路口附近,因車輛沒有牌照不能進市,正看見鹿泉市大河鎮(zhèn)賈村的王向東開著三輪摩托車從此經過,于是上前介紹靳如超租用該車。于是,王向東幫靳如超將“貨物”拉到了郊區(qū)前太堡村西一廢棄的空房內。 當晚7時許,靳如超在平山縣火車站附近租用平山縣平山鎮(zhèn)東關村劉志華一輛帶篷紅色三輪摩托車,以找人為名,到鹿泉市北白砂村附近,先將藏匿的裝有雷管、紙捻(導火索)的包裹取出。20時40分左右,靳如超帶劉志華來到前太堡村邊廢棄的房子里,將9袋“貨物”裝上車。劉志華證實,他們拉著“貨物”進石家莊市,先到電大街市五金公司宿舍門口西側放了兩袋;接著到民進街12號院胡同口的東南角放了一袋;然后到建設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1號樓樓旁放了4個半袋;剩下的1袋半放在了棉三宿舍19號樓東側花池旁。然后,靳如超和劉又返回了前太堡村附近的空房處,將剩余的5袋“貨物”統(tǒng)統(tǒng)拉到了棉三宿舍19號樓東側花池旁。因劉志華對石家莊市道路不熟,靳以指路為由,將劉帶到石家莊市熱電廠附近,告訴了他回平山的路線。劉志華走后,靳如超也潛回熱電廠的管道溝內,將雷管與導火索連接好,做成15個引爆裝置。 16日凌晨2時30分許,靳如超從管道溝中鉆出,搭乘一輛出租車,到建設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1號樓,將預先放置在樓旁的炸藥分放到三單元的二層和四層(靳前妻父母的居住地)。下樓后搭乘出租車到棉三宿舍19號樓存放炸藥的地方,想將炸藥搬到約100米處的16號樓,但搬不動,于是便攔了一輛出租車到火車站,在站前街公共汽車站附近,以拉貨為名,租用了欒城縣冶河鎮(zhèn)東留村個體運輸司機王新停的一輛藍色三輪摩托車,返回棉三宿舍放炸藥處。據王新停供述,他分兩次將6袋半“雞飼料”運到了16號樓前的小路上。運“貨”途中,王新停嫌原先講好的25元車費太少,靳如超答應再多給他5元錢。因為靳如超聽力不好,他們談話的聲音較大,被一個掃馬路的清潔工人聽到。 此后,靳如超來到16號樓北側,將兩袋炸藥拖到1單元門內南墻根處;又將兩袋炸藥拖到了2單元樓門口內南側墻根處;再將兩袋炸藥拖到了2單元門西側陽臺下(16號樓是靳如超的居住地,他認為鄰居與他過不去);最后將剩下的半袋炸藥放在了15號樓西側的外墻根處(此處住著靳如超的父親和繼母,靳對繼母非常仇視),插上引爆裝置,重新返回到16號樓。約4時10分許,靳如超將16號樓和15號樓的導火索依次點燃(16號樓有一處未爆)。 靳如超從棉三宿舍小南門逃出跑到中山東路世貿中心門前,搭乘出租車到棉一附近的市建一公司宿舍,分別插上引爆裝置后,依次點燃4層和2層的導火索。市建一公司宿舍爆炸現場北側十幾米一治安崗亭當晚值夜班的李志法師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證實,16日凌晨將近4時30分,他臉朝北在崗亭中喝水,突然聽到外面有輕微的“嗤嗤”聲,他以為有人在崗亭外邊解手,站起來看卻沒人。剛坐下就聽見有人從崗亭外跑過,抬頭一看,見一個穿深色衣服的中等個頭男人向北跑進黑暗中,正在納悶,就聽見一聲巨大的爆炸聲,緊接著又是一聲,把他震得從凳子上掉了下來。 據靳如超交代,爆炸發(fā)生時,他已經逃到棉一立交橋下。他馬上搭乘出租車,趕到電大街13號市五金公司宿舍。此時,路口炸油條的攤點已經在生火,他步行進院后,將炸藥拖到1單元樓內(靳如超的前妻和她現在的丈夫居住地)南墻邊,插上雷管和導火索,點燃后逃出現場。 爆炸發(fā)生前正在五金公司宿舍路南停車等客的出租車司機吳國輝告訴我們,3月16日清晨將近4時30分,他正在迷糊中突然聽見有人敲車窗玻璃,打開車門,來人坐在吳師傅身后,說上火車站,沒開出去多遠,那人又讓開回去,吳師傅以為還有別人,車開到電大街就發(fā)現那里好象炸了窩,有人在街上飛跑,坐在身后的那個乘客讓司機趕快將車往后倒,車出電大街往東,一直開到民進街附近,那乘客給錢就走了,直到看見了通緝令,吳師傅才覺得那個乘客有些蹊蹺。 據靳如超交代,從出租車上下來,他避開司機的視線拐進了民進街,將胡同口的炸藥拖進了12號院的二層小樓下(靳生母留下的房產,去年被姐姐轉賣給他人),隨即點燃引爆裝置,隨后跑到光明街上。當時,在光明街小學西側停著一輛出租汽車,車上的司機王志海正在睡覺。靳如超上來說要去留村,車過了勝利路又說要去元氏。王志海說他的車上沒有押車人員,乘客去向不定他怕不安全,就在留村路口讓這個乘客下車去搭乘前邊路邊停著的一輛出租車。 爆炸案發(fā)生后,從留村搭載靳如超去元氏的出租車司機王軍林等人,向公安機關舉報,16日凌晨租車的人,就是通緝令上的靳如超。并說當時靳如超坐在車后排聽不見王軍林說話,副駕駛還將過不過收費站的問話寫在了紙上給他看。107國道元氏收費站路東一飯店的老板任增身也證實,3月16日凌晨5時30分左右,出租車司機王軍林和一個中年男人曾到飯店來換過零錢,那個中年男人就是靳如超。 靳如超供述,繞過元氏收費站后,他搭乘一輛南行的中巴車逃出河北,然后多次換乘長途汽車,經鄭州、漯河、武漢、衡陽、梧州、玉林,于3月22日下午4時許到北海市,3月23日上午8時多被北海市公安局抓獲。 為了驗證靳如超能否一個人實施連續(xù)爆炸,公安部和石家莊市公安局于3月25日晚4時許做了模擬實驗。參加實驗的偵查員按照靳如超供述的作案過程和路線,一一進行模仿,結果全程僅用了39分鐘。(據河北日報) |
|||
|
主編信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帽揪W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