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國家質檢總局發(fā)布了《汽車產品召回監(jiān)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征求意見稿。新條例規(guī)定,生產者確認汽車產品存在缺陷或者在收到主管部門的召回通知后,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進口存在缺陷的汽車產品,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用戶產品的缺陷、風險、安全使用建議和預防措施,必要時應告知用戶停止使用,并在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部門提交召回實施報告。
這對于國內車主,無疑是個利好消息。軒逸被召回、逍客被召回、進口斯巴魯力獅被召回、傲虎被召回……部分問題汽車被召回的報道紛紛見諸報端。然而,對于長久以來困擾驪威車主的變速箱異響及排擋桿抖動問題,消費者卻從未從經銷商或廠家處,得到任何關于驪威產品缺陷、風險、安全使用建議和預防措施的告知。
在驪威車主中,記者了解到,有2008年就購買了驪威,已深受變速箱異響之苦近3年的車主。與部分被召回的汽車相比,歷時三年的驪威變速箱異響、排擋桿抖動問題,已經引起驪威車主的極大不滿,從各處匯集了近300位車主的集體投訴。而驪威也成為被投訴最多的車型。
驪威之痛究竟還要讓車主承受多久,記者不得而知。只愿正在征求意見階段的新條例,會對驪威經銷商和廠家的神經有所觸動!(記者 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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