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近年底,很多汽車經(jīng)銷商頻頻推出新車團購活動。因為能享受更便宜的價格,很多買車者也樂意參加這種活動。元旦前,蕭山的張女士就參加了當?shù)匾患疑虾4蟊?S店的團購活動,不過讓她沒想到的是,買的是新車,拿到手時卻變成了二手車。為此,她向本報車市熱線85052800投訴了自己的遭遇。
稅單上是公司名稱
2007年12月10日,由于感覺車價比較合理,蕭山的張女士準備為自己買輛新車代步。當天,她在上海大眾汽車蕭山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看中了一輛POLO勁情。
據(jù)張女士說,接待她的銷售員小俞告訴她,如果參加該4S店的團購,車價可以多優(yōu)惠1000元。想著可以得到更優(yōu)惠的價格,她便同意參加團購。當天離開4S店時,張女士按要求付給了這家4S店1000元的預付款。
第二天,張女士把余下的7.4萬元車款打到了4S店指定的賬戶上,同時又應4S店的要求另外打了4200元錢到該賬戶。“因為4S店說參加團購的車輛一定要在4S店做保險。”張女士說,交了錢之后,4S店把一輛POLO勁情交給了她。
12月13日,銷售員小俞陪著張女士到蕭山汽車城辦理上牌手續(xù)。張女士又交了7600元的稅費。據(jù)她回憶,當時她就感覺有些不對勁,辦理上牌手續(xù)的所有單據(jù)都是由小俞填寫的,“就連需要我簽名的地方也是由他寫的,不是我親自簽的!辈坏绱,之后她還看到,小俞拿到的車輛購置稅和附加費單據(jù)上,車主的名字也不是她,而是“浙江明鑄置業(yè)有限公司”。
張女士說,她當即質問小俞,為什么稅單上是一家公司的名字而不是她的名字。得到的回答是:此次團購就是以這家公司的名義進行的,所以要先以這家公司的名義辦手續(xù),之后4S店會幫她將所有的后續(xù)手續(xù)辦好的。
新車開出二手車發(fā)票
雖然隱隱覺得有些不妥,但張女士并未往深里考慮!拔乙詾檫@是團購的必經(jīng)程序!鄙吓剖掷m(xù)辦了幾天之后,4S店的小俞又讓她傳真了身份證復印件。過了幾天,張女士到4S店拿行駛證,卻發(fā)現(xiàn)她的行駛證上的名字竟然也是“浙江明鑄置業(yè)有限公司”。
張女士說,4S店的一位工作人員當時還向她要走了購車發(fā)票和稅單。而她也從這個工作人員那里看到了自己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和兩張保險單。同樣讓她不解的是,本應該給她的《登記證》上,機動車所有人一欄填寫的還是“浙江明鑄置業(yè)有限公司”,登記日期是12月13日。而兩張保險單上,除了家庭自用汽車保險單(即商業(yè)車險保險單)上的名字是張女士外,交強險保險單上的付款人名字也是“浙江明鑄置業(yè)有限公司”。
4S店最后一次為張女士辦了“團購”的后續(xù)手續(xù),給了張女士一張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一本《機動車登記證書》、一本已經(jīng)將名字變更為張女士的姓名的行駛證。二手車發(fā)票上,登記著這輛POLO勁情的車牌號、車架號、廠牌型號等信息,買方寫著她的名字,賣方則是浙江明鑄置業(yè)有限公司,成交車價是7.5萬元,發(fā)票上蓋的是“杭州蕭山舊機動車交易有限公司”的公章。
張女士同時發(fā)現(xiàn),《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第三頁“登記欄”中顯示,這輛車做過一次轉移登記,轉移登記日期是12月24日,姓名欄里填的正是自己的名字,“獲得方式”為“購買”。
張女士: 團購有欺騙嫌疑
明白了真相后,張女士馬上與4S店交涉,表示不能接受這種做法,并要求向4S店退車。之后張女士曾到為她投保車險的保險公司查過,“有30多輛車的交強險登記的都是浙江明鑄置業(yè)有限公司的名字。”她懷疑,這些車很可能都是以和她的POLO同樣的方式操作的。
從去年12月27日開始,張女士就把車停在家里沒開了!叭绻敵4S店明確告訴我所謂的團購是按照這樣的方式操作,我絕對不會貪圖1000元錢的便宜買車。他們這樣做,顯然有欺騙的嫌疑,誰會高興用新車的價格買一輛事實上的二手車呢?而且,這輛車的質量我也懷疑。”
此外她還擔心,由于新車發(fā)票、車購稅、附加費、交強險保險單等資料上都是浙江明鑄置業(yè)公司的名字,上海大眾汽車蕭山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也沒有按照規(guī)定和她簽訂銷售合同,“等于我的手上沒有任何書面東西能表明這輛車是從這家 4S店買的,一旦將來出現(xiàn)質量問題維權都不知道去找誰!蓖瑫r,由于自己不是一手車車主,將來轉讓這輛車時,價格也會被壓低。
4S店: 車主事先知情
4S店是否存在故意欺騙的嫌疑?事先有沒有向張女士說明團購的具體流程?1月11日,上海大眾汽車蕭山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一位自稱姓吳的女士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不過吳女士似乎特別生氣,既不愿意透露全名,也不愿意透露職務(據(jù)該公司另一位工作人員透露,她是該4S店的銷售經(jīng)理)。
記者剛大致講述完張女士投訴的內容,吳經(jīng)理便說:“我們公司的律師已經(jīng)介入了,所以不能說很多,但是我想說的是,車主說的很多情況與事實有偏差!庇浾哒埶赋鼍唧w是哪些地方有偏差,她則不愿意細說。
吳經(jīng)理說,4S店手上有一份表格能證明張女士并不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加這次團購的,“12月24日她簽署過一份《機動車轉移登記申請表》,這份表上有她本人填寫的名字、電話、住址、車架號、車牌號等所有關于這輛車的信息內容。表上的文字內容是:本人對所提交的資料以及車輛來源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簽名是她的!
吳經(jīng)理同時認為,張女士認定4S店的銷售員當初沒有向她詳細介紹團購操作流程并沒有證據(jù),“事情過去這么久了,不管當時我們有沒有說清楚,現(xiàn)在我們雙方都沒有證據(jù)了。”
“有一個邏輯是,車已經(jīng)交給了車主,辦理所有手續(xù)的證件都是車主提供的,后來也都還給了車主。這些都說明她并非事先不知情! 所以她認為4S店不存在過錯。
對于張女士向多家媒體投訴4S店的原因,吳經(jīng)理認為,“可能是她(指張女士)覺得自己得到的利益還不夠大吧!”至于是何種利益,她沒有說明。
記者最后向其求證是否有30多輛車都是以這樣的方式操作,吳經(jīng)理表示:“一個大公司采購30多輛車是很正常的,她要求優(yōu)惠,我們只好出面幫她做工作!
車主解釋: 簽字避免“車財兩空”
對于4S店的解釋,張女士有自己的看法!12月24日4S店讓我在機動車轉移登記表上簽字已經(jīng)是最后的一道程序了,這也是我惟一的一次親自簽字,簽字是迫不得已的做法,因為我那時開始意識到,如果我不簽字,我可能最終連車都拿不到——所有上牌資料上登記的都是那家公司的名字,我連發(fā)票都沒有,如果不簽字豈不要落個車財兩空?”
張女士說,之前雖然有過多次懷疑,但她一直以為,用那家公司的名義上牌,包括后面簽字做轉移登記都是正常的手續(xù),根本沒有意識到其實就是在做過戶,“直到拿到了二手車轉讓發(fā)票,我才完全意識到我的新車成了二手車了!
她表示,同時也希望其他的購車者從她的經(jīng)歷中吸取教訓,“買車時千萬要擦亮眼睛,把事情都問清楚,不要貪便宜上當!倍鴮τ谶@家上海大眾4S店,她表示,一定要堅持到最后,為自己討個說法。
對于張女士的遭遇,一位汽車業(yè)內人士分析,如果4S店之前確實沒有向張女士做出明確告知,是有欺騙的嫌疑的,“關鍵是看車主事前是否知道團購的流程!彼瑫r表示,4S店把不符合團購要求的個體客戶作為團購客戶對待,操作上存在不規(guī)范的地方。
律師點評: 如此團購有大風險
浙江浙聯(lián)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鐘
這是我第一次聽說還有以這樣的方式來操作團購的,感到非常意外。他們的糾紛且不去爭論,要說的是,消費者如果為了省錢而參加這樣的團購活動存在很大的風險。
首先,如果車商不誠實,消費者很可能拿不到車也要不回錢,因為你沒有證據(jù)表明你跟4S店之間有過這樣一次買賣交易;
其次,如果車在轉移過戶到消費者名下之前發(fā)生了車禍,如果涉及賠償,不但那個公司要代真正的車主承擔法律責任,車如果被損壞,車主還會不會接受這個車也很難說。
如果一定要用這種方式買車,還是建議事先了解清楚整個流程,以免出現(xiàn)類似的糾紛。
此外,這個過程中,消費者的車可能會有貶值損失,因為她最后拿到的不是一輛新車,而是一輛二手車,將來把這輛車轉讓出去時,價格很可能會因為曾經(jīng)有過一次過戶而被買主壓低。(唐登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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