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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控制權(quán)爭奪進入到?jīng)Q戰(zhàn)關口,剛剛定罪的黃光裕再吃官司。昨日,有股民委托律師向北京市二中院遞交了民事起訴書,就黃光裕、杜鵑、許鐘民因內(nèi)幕交易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害提起民事索賠。對此,黃方認為不影響股權(quán)爭奪,而黃的代言人鄒曉春9月以來異;钴S,這兩日更放話稱除陳曉外的國美管理層將既往不咎。
投資者索賠
9月12日,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張遠忠律師對外透露,自一審判決黃光裕犯內(nèi)幕交易罪后,陸續(xù)接受投資人狀告黃光裕民事賠償?shù)奈,現(xiàn)二審法院判決黃光裕構(gòu)成內(nèi)幕交易罪,因此將于9月13日向法院遞交訴狀。自此,黃光裕內(nèi)幕交易民事索賠程序正式開始。據(jù)其透露,現(xiàn)在已接受十幾位投資者委托,13日將首先代表兩位當事人起訴。
在其中一份起訴書中,當事人周某于2007年9月17日以每股15.578元購買中關村股票1.31萬股,總金額為人民幣20.407萬元,2007年9月18日以每股16元購買中關村股票3.44萬股,總金額為人民幣55萬元,并于2007年9月24日把上述股票以每股14.3元賣出23658股,賣出總金額33.83萬元,共損失34688元。
代理律師認為,2007年7、8月,中關村上市公司擬收購北京鵬潤地產(chǎn)控股有限公司全部股權(quán)進行重組。被告人黃光裕作為中關村的董事,在該信息公告前,指使他人以曹楚娟、林家鋒等79人的身份證開立相關個人股票賬戶,黃妻杜鵑按照黃光裕的指令,指使他人使用上述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余股,至2008年5月7日該信息公告日時,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6億余元。另一被告許鐘民也接受黃的指令,操控他人股票賬戶共計30個,達成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9021萬余元。
而原告善意出賣股票的行為與黃光裕等人購買股票的行為是同一時間的反向交易,其損失與黃光裕的內(nèi)幕交易行為存在因果關系。依《證券法》第76條第3款關于“內(nèi)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钡囊(guī)定,黃光裕應賠償損失。另有律師表示,黃光裕涉及內(nèi)幕交易的實施日為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7日,在此期間曾持有過中關村股票,并存在虧損的投資者,均符合起訴條件,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12年8月30日。
激辯賠償金大小
有媒體報道稱,黃光裕等人操縱中關村股票進行內(nèi)幕交易,保守估計涉及13萬股民。張遠忠律師即認為,雖然這次代理的案件索賠額度不高,但如有大量受損股民起訴,黃光裕等三人將面臨巨額賠償,預計最多將超過3億元。據(jù)稱,目前已有3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向投資者公開征集黃光裕案民事索賠訴訟委托。
不過,分析人士皮海洲昨日發(fā)表觀點認為,鑒于此案有如下三個特點,決定了索賠金額不會太高。其一,在認定的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7日黃光裕內(nèi)幕交易行為時間段,中關村股票的走勢并不突出。在這一時間段里,上證指數(shù)的最大漲幅由2007年4月26日的3783.06點上漲到當年10月16日的最高點6124.04點,漲幅達61.88%。而中關村的漲幅由4月26日的9.50元上漲到5月8日的最高價17.80元,漲幅為87.37%,表現(xiàn)并不起眼。在同一時期,中國石化、招商銀行等很多藍籌股的漲幅都超過了100%。
其二,由于行情處于大牛市中,中關村股票總體上漲,絕大多數(shù)投資者是獲利的。尤其重要的是,2007年8月29日到2008年5月6日,中關村股票停牌,這使得停牌前持有中關村股票的投資者避過了A股大盤見頂后的兩波大跌,其間上證指數(shù)從6124.04點大跌至2990.79點,跌幅超過50%。中關村的停牌救了停牌前持有中關村股票投資者一命。因此他認為,在黃光裕內(nèi)幕交易時間段里,蒙受損失的投資者很少。
此外,黃光裕內(nèi)幕交易行為帶給投資者的損失并不好認定。其一,“5·30”的下跌行情是由政策造成的,其損失不應由黃光裕承擔。其二,中關村股票從2008年5月8日開始的下跌屬于補跌性質(zhì),是大熊市造成的。雖然中關村股價從17.80元跌到2.48元,跌幅達到86%,但上證指數(shù)的跌幅也達到了72.81%,個股跌幅達到80%-90%的并不少見。因此,把大熊市的損失完全算到黃光裕的頭上并不妥當。(記者 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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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股東“天平”與高管利益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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