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4日電 由于吝嗇分紅,一些基金公司被基民稱為“鐵公雞”。那么基金為何不愿分紅,分紅與不分背后又有怎樣的利益沖突呢?
據(jù)中央電視臺經濟信息聯(lián)播報道,據(jù)統(tǒng)計,存在違約不分紅現(xiàn)象的基金不在少數(shù),包括南方穩(wěn)健2號在內,至少有13家公司的16只開放式基金在2006年、2007年連續(xù)盈利,但自2007年至2009年3月底從未進行過分紅,至2007年底截留了高達810億元的可分配利潤,充當了不折不扣的“鐵公雞”。而2008年基金年報顯示,這16只基金2008年全部虧損,虧損總額達935.9億元,已經把總額810億元的可分配利潤完全抹掉。同時,還有9只基金凈值跌破1元,投資者面臨虧本贖回的危險。
但值得尋味的是,現(xiàn)在痛斥基金不分紅的一些基民,往往正是在牛市時基金分紅的反對者。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基金和基民利益的“南轅北轍”。對于基金公司來說,收入靠管理費,管理費多少取決于基金規(guī)模。因此一般來說,頻繁分紅勢必要賣出股票,拿出資金,就會減少基金規(guī)模,對基金收入不利。而對基民來說,牛市時分紅,會減少基民紅利再投資的機會,同時新申購資金涌入,會攤薄原有基民的權益,對基民不利;而熊市時分紅,卻會減少基民在暴跌中的虧損,并可以手持現(xiàn)金尋找新的機會。因此專家認為,應在基金合同中對分紅問題進行細化和量化,以減少糾紛。
原全國人大財經委基金法起草小組組長王連州稱,有利潤不分紅,不符合我們原來基金立法的原有宗旨。根據(jù)利潤的情況,制定相應分紅的合理的比例,我覺得把這個問題細化、量化,這樣就可以減少一些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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