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央視把小沈陽安排進《收廢品》,已是一片刻意提攜之心,但“強扭的瓜不甜”,不得不放棄。然后又試圖讓他上元宵晚會,更是在勉力為之了,只可惜囿于固有體制的原因,無法輕易突破。其實,央視試圖推出新人的誠心此時已昭然若揭。即使最后沒有起用小沈陽,陳臨春還不忘公開為他“打氣”:“他是以后有可能跳出來的一個很優(yōu)秀的演員。如果以后全國都接受了,他馬上會成為趙本山!
但在“道德標簽”的影響下,央視的良苦用心反而被視為了“忽悠”——“央視三番五次忽悠小沈陽,太不尊重二人轉(zhuǎn)藝人了,強烈譴責(zé)中央電視臺的霸權(quán)行為!今后我們再也不看央視的節(jié)目了。”“如果說節(jié)目時間過長,那為什么不刪別人的,只刪小沈陽的?”在小沈陽的貼吧和個人網(wǎng)頁上,這樣的聲討聲不絕于耳。那些對央視春晚素有不滿的人,也似乎找到了最佳的批評道具和發(fā)泄機會——將滾滾的怨氣直接轉(zhuǎn)化為小沈陽洶涌的人氣!
客觀地說,大到央視春晚,小到單位聯(lián)歡,節(jié)目審查時沒有通過在任何一臺晚會上都再正常不過。央視春晚自1983年除夕之夜橫空出世以來,更是不知“斃”掉了多少參選節(jié)目。但二十多年來,已發(fā)展成全國人民一項“新年民俗”的央視春晚因為承載了太多的民間道義、理想和愿景,而又因為自身體制的原因無法及時跟進和兌現(xiàn),再加上多元除夕文化選擇的沖擊和新媒體的不斷擠壓,近些年央視春晚不但影響式微,而且衍生出另一種“民俗”——老百姓一邊看春晚,一邊罵春晚;歲歲盼年年望,每年都失望。這樣的背景下,明星上不上春晚比上春晚本身更容易卷入話題中心。小沈陽“事件營銷”有了最佳“酵母”和“溫床”。
約翰•斯維克在《注意力經(jīng)濟》中指出,講故事是媒體的基本賣點,故事源于事件。在春晚事件的策動下,小沈陽開始悄然崛起為東三省的“新星”,甚至被許多人視為趙本山之后東北小品的希望。他在元宵晚會上沒有播出的《我要當明星》被傳到網(wǎng)上后,一時成為人人下載的“猛料”。網(wǎng)友們一邊享受著他的超級娘娘腔和超級明星模仿秀帶來的另類“笑果”,一邊滿足著“偷窺”式的快感——央視越不讓上的東西,我們越要看!一邊還充當著自發(fā)的傳播推手——我這里有《我要當明星》,就是央視沒有上的那個,想看嗎?這樣的話語,在諸如QQ和MSN的網(wǎng)絡(luò)人際間完成傳遞只需瞬間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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