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作5年的谷歌數字圖書館未經授權就將中國作家的17922部作品掃描上網,引發(fā)中國作家的集體憤慨,由中國作協、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牽頭,中國作家唱響了維權的強大合聲。響亮的合聲之后,國內圖書數字維權也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
要向外維權,更要向內維權
在大部分中國作家高舉維權旗幟之時,韓寒卻站出來唱起了“反調”,認為相對于國內網站的盜版全書下載,谷歌僅刊登目錄就支付60美元,實在劃算;而對于全書內容的收費,相對于傳統(tǒng)出版中作家僅得1/10收入的慣例來說,谷歌的三七分紅非常合理。韓寒公然與“討谷”大軍唱起了反調,究其原因在于國內數字出版不規(guī)范的現狀,他的態(tài)度也代表著一批著作權人的心聲:在向外要求維權的同時,更要向內要求維權。
韓寒表示,目前國內在著作權保護方面的疲軟現實讓他“哀莫大于心死”,他的小說在網上隨時可以免費下載全文,“我所有的圖書,累積十年,所得到的數字版權的所有收益不超過1000元人民幣。也就是平均每年100元,平均寫一本書通過數字閱讀可以賺10元。數字盜版比傳統(tǒng)盜版更影響收益!
比起“谷歌侵權門”,國內出版業(yè)亂象叢生由來已久,瞞報印數、監(jiān)守自盜、剽竊成風、買斷版權等出版業(yè)亂象讓作家們頭疼不已,而近年來愈演愈烈的網絡侵權、數字侵權更是讓他們叫苦不迭。據了解,面對網絡圖書非法鏈接的侵權行為,作家們能做的只有一個一個給網站打電話要求對方把下載鏈接關閉,可往往是第一天跟網站協商關停一個下載鏈接后,第二天就能發(fā)現另外10個新鏈接又跳了出來。
身為“青春文學”推手的路金波則認為,最大的問題是現實中的盜版在中國的猖獗已讓人們失去了價值判斷,更何況這種看不到摸不著的數字版權了。路金波不無憂慮地說,這種趨勢是可怕的,短時來看,可能會豐富網民的精神生活,但長遠來看,必然會損害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當人人都不再熱衷原創(chuàng)的時候,何談未來的文化競爭力。
數字維權步伐當加快
第61屆法蘭克福國際圖書博覽會上,電子書展成為一大亮點,人們意識到“圖書數字化”正勢不可擋地向我們走來。而此番的“谷歌侵權門”也給業(yè)內人士提了個醒:在圖書數字化的進程中,版權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坎,國內應加快數字維權步伐。
中國數字版權保護意識的集體覺醒是令人欣喜的,從某種程度上講,它已經超越了“侵權門事件”本身,這種覺醒不僅讓我們看到了有道可循,也呼喚我們應有法可依。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稱,我國數字出版在法律環(huán)境、法律制度、行業(yè)標準方面都存在著一定的缺失。目前,數字版權保護在我國并無專門的立法,主要還是依據《著作權法》以及2006年7月1日實施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對著作權進行保護。面對飛速發(fā)展的數字出版業(yè),我國相關法律的修訂完善速度顯然還是慢了不少。
盡快健全數字維權的相關法律是解決數字侵權問題的有效手段,但從源頭上改善數字出版行業(yè)的運轉模式,還要建立一個暢通的數字版權授權渠道。
作家梅潔認為:“立法固然重要,但有法就要依法究責,如果法規(guī)不能立竿見影,真正落到實處,那就等于廢紙一堆。保護數字版權不僅要體現在條款上,更要植根在思想上、認識上。”要樹立數字版權的“自保意識”,絕非僅靠作家單槍匹馬作戰(zhàn),應該建立起一張由作家本人、出版社、中國作協和文著協共同參與的“網絡監(jiān)督網”。
張洪波表示,希望政府主管部門對數字出版的整個鏈條進行梳理,推動解決作者授權、授權通道、數字出版技術標準、數字出版資源的重復建設和浪費、國家統(tǒng)一數字資源平臺的建設、商業(yè)模式、結算方式、第三方監(jiān)督機制等問題。
河北省作家協會主席關仁山總結說:“數字圖書的來臨,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呼吁數字網絡圖書的立法,這很重要。數字化時代不能縱容侵權行為。但是,這也給中國作家上了很好的一課。目前,還有很多作家遠未認識到數字版權的重要性。更多作家不清楚,數字和網絡傳播方式除了能更廣泛地傳播思想外,還可以帶來更多經濟效益。廣大作家需要了解新的贏利模式對自己作品的影響!
胡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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