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某高校在讀研究生伍軍(化名),組織“槍手”代他人參加公務員考試,并委托被告人陽齊(化名)偽造身份證,被天河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起訴至法院,并獲刑10個月。此案也將“槍手”代考公務員的全過程展露無遺。
被告人伍軍供述,他在網(wǎng)上許多論壇發(fā)布代考廣告,并制作了一個替考代考的網(wǎng)頁,廣泛尋找 “槍手”和需要代考服務的客戶。幾天后,就有人通過QQ詢問伍軍做“槍手”及代考的事。如果是問做“槍手”的,伍軍就留下他們的聯(lián)系方式,并且要求他們傳一張電子版的個人證件照過來。如果是想找“替考”的人來問,伍軍就向他們吹噓自己的“替考中心”很專業(yè),能在全國代考各類考試,并售賣考試作弊工具等,好讓他們相信他有這個實力。
代考報酬4000-9000元
今年4月,東莞的彭羊及陳丹(均系化名)通過QQ托伍軍找“槍手”,代考今年4月 26日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并要求考兩科,雙方商定一個人的代考費用是15000元。不久,又有一個湛江的自稱姓龍的男子托伍軍找“槍手”,代考今年4月 26日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兩人商定的價錢是13000元。
沒多久,伍軍就以4000元~9000元一次的報酬,通過網(wǎng)絡找到3名“槍手”,其中一名槍手還自稱廣東某大學的女生。每名客戶先給伍軍幾千元定金,再由伍軍或客戶給槍手1000元的定金,其余款項等考試通過再付。
合成照片既像槍手又像考生
找好了“槍手”,事先已收集好“槍手”的照片、客戶的身份證資料及照片的伍軍,就將3名“槍手”的照片及3名客戶的照片合成為一張照片,使照片看上去像客戶又像槍手,再叫客戶用這張合成照片去報名拿準考證。隨后,伍軍上網(wǎng)搜索辦假證的人,找到了本案另一名被告人陽齊。以100元一張的價錢,托陽齊做3張假身份證。假身份證做好后,伍軍通知3名客戶來拿,并于4月25日安排3名代考公務員考試的“槍手”到達東莞和湛江,由客戶告知“槍手”考試地點等事宜并安排“槍手”食宿。最終,3名“槍手”均順利進入考場,其中兩人順利完成考試,另外一人則自稱在開考前自行離場。
伍軍供述,除了這3個公務員考試外,他還安排過兩次英語考試及一次高等數(shù)學考試的代考。就在4月27日英語考試當天,考后客戶給300元“槍手”,伍軍還沒付錢給“槍手”就被抓了。
法院以偽造身份證罪判刑
法院判決:偽造居民身份證替考中介獲刑10個月
法院認為,伍軍收集并提供身份證資料和照片,雇請被告人陽齊偽造居民身份證;陽齊根據(jù)伍軍提供的上述資料和照片,偽造居民身份證并賣給伍軍。兩被告人為牟取各自利益,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實施偽造居民身份證行為,應以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對兩被告人定罪處罰。最終,伍軍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陽齊被判有期徒刑1年。
為何沒因“替考”受罰?
為什么伍軍等人并沒有因為“替考”行為本身受到刑事處罰?東方昆侖律師事務所律師曹志剛說,刑法并沒有對考試舞弊的行為作出規(guī)定,因為刑法是懲罰特別嚴重的刑事犯罪行為的法律。而考試舞弊這種行為可以用部門規(guī)章來規(guī)范,比如教育部等就有相關規(guī)定,假如作弊被發(fā)現(xiàn)可以取消成績,或者規(guī)定數(shù)年內(nèi)取消考試資格等。(文\記者林霞虹 通訊員鐘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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