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學術(shù)界有不少“達官顯貴”掉進了抄襲漩渦。輿論紛紛擾擾,先生們卻冤得慌。因為說起來,他們也算是“活雷鋒”了。
遼寧大學的那位副校長就在小河溝里跌了跤,結(jié)果一查,竟然查出一個“活雷鋒”來——學生楊倫打來電話,說想在期刊上發(fā)表文章,但需要有校長大人的第一署名,詢問該論文是否學生本人所寫后,副校長便同意了這一要求。您瞧,還真像有首歌里唱的,“咱們這疙都是活雷鋒”!
面對如此無辜、清白而又善良的師長,確實讓人心生惻隱:堂堂一個大學副校長,為了學生能發(fā)論文,不惜屈尊獻出自己的大名,這時出了事,怎能忍心怪他犯了錯。
不過想到這兒,我不免生出小人之心來,倘使這篇論文沒有被曝抄襲,而是獲了大獎,校長大人會怎么講呢?作為第一作者,他理所當然地走上領(lǐng)獎臺,也許會當堂“感謝我的學生楊倫”,會肯定他做了大量工作。但我想他萬萬不會拂了那么多人的抬舉,來一句“這篇文章我壓根沒有看過”。
前不久有位醫(yī)藥界的院士身陷“抄襲門”,也是因為不當心讓學生借走了名字,也是輿論紛紛擾擾,也是不了了之。細心觀察,一些學界名人的名諱好比超人的褲衩,只要借來穿在外,就會當超人一般受捧。你若不矜持還要冒充超人一般飛,栽到陰溝里那是你弱,斷然怪不得褲衩的事。
所以一些學界名人把自己的名諱拿出來當無形資產(chǎn)去投資,也算得上一樁只賺不賠的買賣。難怪常見一些牛人,埋頭科研的時候產(chǎn)出平平,一旦升了院士或者當了某某長,發(fā)表論文的數(shù)量就如雨后春筍一般。
聽說有的學術(shù)牛人會要求屬下的論文必須掛上自己的名字,也常聞一些論文作者以此來討好領(lǐng)導(dǎo),這是一方面,但論文作者喜歡傍名氣是顯見的原因。因為一旦傍上這樣的名人,論文發(fā)表、評獎,甚至晉級都能因此沾光,如此和諧共贏的事情,何樂而不為呢?
在這個人情國度里,學術(shù)界的傍名氣成為一種心照不宣的規(guī)則也似乎順理成章,無論是被傍者還是傍人者都有某種“互相幫忙”和“卻之不恭”的世故。但是不管怎樣的世故,出了問題,作為署名者,“應(yīng)對該項成果承擔相應(yīng)的學術(shù)責任、道義責任和法律責任”,這是無論如何不該被世故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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