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中午,氣溫32度,與同學逛街回來的小易(化名)一進宿舍就換掉了厚重的牛仔褲,穿上了薄薄的睡衣。突然,小易發(fā)現(xiàn)剛買的一雙鞋子還在對面寢室的姐妹那里,就在她要往對面寢室沖的時候,室友小樂連忙拉住她:“走廊里有攝像頭呢,換條褲子再出去。
”小易是湘潭某高校英語系研一的學生。為了遏制接連不斷的盜竊行為,從今年6月開始,學校在每棟學生公寓的走廊都安裝了攝像頭,每層樓近30間宿舍都在監(jiān)控之下。
學生公寓裝攝像頭的話題在該校論壇里引起了強烈討論。一位學生說:“現(xiàn)在小偷太猖狂了,完全有必要裝攝像頭。裝在走廊拍不到寢室內(nèi)部,不會對學生生活造成影響。而且,大家起碼不敢在走廊上肆無忌憚倒垃圾了!
對裝攝像頭表示強烈反對的大多是女生。“寢室不是公共場所,怎么能裝攝像頭天天監(jiān)視呢?”小易堅決反對學校在走廊里裝攝像頭的做法,“夏天天氣熱,寢室又沒空調(diào),女同學難免穿得清涼一些,有個機器盯著拍,感覺很尷尬!备袑W生認為,宿舍走廊裝攝像頭的行為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quán)。
對此,法律專家各有不同看法。
“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公民隱私權(quán)的明確規(guī)定”,湘潭市湘君律師事務(wù)所盛照清律師介紹,一般認為,隱私權(quán)是公民個人生活的私密權(quán),是指公民不愿公開或讓他人知悉個人秘密的權(quán)利。學生公寓的走廊在進入寢室前,任何人可自由通行,不屬個人私密空間。因此,為公共安全考慮,在公共走廊里安裝攝像頭,應(yīng)該說沒有侵犯學生的隱私權(quán)。
“個人認為,女生公寓走廊裝攝像頭不合適。”湘潭大學法學院涂四溢老師認為:與超市、辦公樓等有所區(qū)別,學生宿舍不應(yīng)算作嚴格意義上的公共場所,學生宿舍就和房屋差不多,在人家家門口安攝像頭明顯不合適,這種將私密空間由學校控制的做法,很容易造成對學生私人權(quán)益的侵害。我國尚無關(guān)于公共場合安裝攝像系統(tǒng)的全國性法律法規(guī),涂四益認為這個領(lǐng)域的立法已非常迫切,“另外,誰來承擔保護隱私的責任?法律應(yīng)當明確誰安裝誰負責的原則。”(記者 李志宏 通訊員 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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