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省市政府自下而上救房市,中央默認”的消息,10月16日赫然登上國內各大網(wǎng)站的顯著位置。這似乎在告訴人們,中央與各省將要采取救市行動了。
近來一些城市樓市低迷,地方政府要不要去“救”,一直存在很大的分歧。中低收入購房戶,感覺房價在整體上還是偏高,還是不堪承受。但嘗到“房市財政”甜頭的地方政府,早已沉不住氣了,已在動用納稅人的錢,去補貼一部分購房者,幫助房產(chǎn)商把房價穩(wěn)住,甚至把房價抬高。這樣做,能不能“救”得了樓市,能“救”多大多久的樓市,本身就很是讓人生疑。在這種情況下,不知是誰吹出的“風”,說地方政府這種救市行動,已經(jīng)得到“中央默認”。其言下之意,地方救市不是孤立的,是有來頭的,很快就會變?yōu)槿珖孕袆。于是有開發(fā)商趕緊給自己打氣,“房地產(chǎn)的春天將很快到來”。
樓市不比股市,不具有統(tǒng)一性,同一性。一部分城市房價低迷,而另一部分城市的房價則依然居高不下。在許多三四線城市,房價不僅沒有下跌,而且還在上漲。在樓市持續(xù)低迷的城市,政府為挽救“房市財政”,推出一些救市政策,只要不明顯違反法律法規(guī),你想救就救唄,若能夠收到效果,付出大于收入,那算是一種福氣。若收不到預期效果,甚至賠了夫人又折兵,那算你倒霉,損失也只是在有限的地區(qū)。但不論是否有效,這與“中央默認”有什么關系?如果有效,又何須“中央默認”?如果無效,甚至是個敗筆,中央即使“默認”了,那又能解決什么問題?
在缺乏事實根據(jù)的情況下,搬出“中央默認”打氣壯膽,既是不嚴肅的態(tài)度,又暴露出相關地方政府對救市缺乏信心,甚至還含有“逼宮”之嫌。地方救不救樓市,只關乎是否需要;已采取救市行動的,應該多從實際效果出發(fā),不要用所謂的“中央默認”給自己壯膽或尋找借口;沒有采取救市行動的,應該有自己的主見,尊重樓市運行規(guī)律,不該盲目跟風。假如受到所謂的“中央默認”誤導而一股風地注資救樓市,那只會做出讓納稅人憤慨,使自己后悔的事來。(張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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