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租房或買房,其實除了預算考慮、格局、所在地點外,總是會被一些不由自主的原因,決定要不要租它或買它。
可能,這間房子有一面采光很好的大落地窗,讓你能在晨曦圍繞中起床,擁有很好的心情;也許,這房子有挑高的天花板,可以讓身材很高的老公感覺舒暢;或許,這房子有很寬敞的客廳,讓你在邀請朋友來家中坐坐時,自在輕松……
除了這些很喜歡的原因,或許這間房子,其它的條件相對來說并不是符合你心目中想要的房子要件,但不知道為什么,就是會因此想要住進去,想要從這里展開一個新的生活。
這世界上的房子這么多,比它更好、地點更便利、租金更便宜的房子多得很,為什么偏偏喜歡這一間房子,愿意住下來生活呢?
我想那應該可以算是一種感覺,覺得住在里面會很舒服,俗氣一點的說法是“緣份”,沒有理由解釋的喜歡,一見鐘情。
戀愛,也像找房子一樣,有些人為理想對象設定了很多條件,身高要多少、體重要多少、大眼睛、高鼻子、小嘴巴、職業(yè)要高尚、年紀不可以差3歲以上……
但當那位足以讓你一見鐘情的另一半出現時,不僅什么條件皆可拋,還會想盡辦法為自己找出他就是真愛的理由。
那個人,會讓你不顧一切地想跟他一起生活、一起過下半輩子,那也是一種感覺,喜歡的感覺,你知道他不見得最好,但是,就是喜歡跟他在一起,跟他在一起很舒服輕松,一點都不會不自在。
像手握新房子的鑰匙時,那樣的喜悅,于是你明白,就是他了!
就勇敢地去愛吧! (菜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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