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9月,地王爭霸戰(zhàn)更加激烈,以低調和務實著稱的萬科、中海,也頻頻出手拿下高價地。
當眾多昔日的老地王還在曬太陽時,那些去年飽嘗資金之困的地產商,為何還會高價“搶地”?
答案或許只有一個。那就是他們無懼高價地帶來的風險:調研深入的、市場化程度高的,對于虧損備有預案;和地方政府關系密切的,可以申請延遲繳納出讓金,或者退地。
不是沒有先例。2008年,蘇寧環(huán)球即退掉了上海一幅高價地;今年3月,廣州出臺粵15條,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地塊可以延遲繳納土地款。
房地產行業(yè)與地方政府存在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很多地方政府對地產商拿地后不按時開發(fā)“網開一面”。于是很多人存在著“先拿下來,不能開發(fā)再退回”的心理。
雖然,國土部門早就制定了“土地閑置兩年不開發(fā)即收回”的規(guī)定,但在具體執(zhí)行中,存在信息不透明、監(jiān)管不力的情況。比如,公眾至今沒有看到過哪塊地出讓后的公示信息:土地款繳納了沒有,工程進行到哪一步等等。
可資借鑒的是廣州,8月10日,廣州推出首個對地王的處理方案,此舉使18日推出的10幅土地拍賣降溫,廣州今年也沒有出現新的地王。
日前,國土部已下文嚴查閑置土地,尤其是“地王”。地方政府對出售的土地不能一賣了之,應對開發(fā)商購地后的開發(fā)過程進行監(jiān)控,嚴格執(zhí)行閑置土地逾期收回的政策。
人們期待的是,嚴查的結果能階段性動態(tài)公布,并及時做出處理。
本報記者 張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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