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地價、房價的新一輪飆升,政府部門和開發(fā)商的相互推諉加劇,現行住房制度的弊端顯露無疑,“二次房改”的呼聲也隨之而起。
昨日本報獲悉,14位房地產界專家學者日前已聯名上書國土資源部及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部,建議進行二次房改,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解決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
此次聯名上書的發(fā)起人、住宅法專家李明向記者表示,目前保障性住房制度基本滿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商品住房制度滿足了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但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供給卻是空白。
據李明介紹,此次14位專家提出的“三三制”就是基于三個階層,實行“三種住房制度、三類供地方式、三支隊伍參與”。具體而言,針對中等收入家庭,提出了“四定兩競公共住房”,即非營利公益性建房機構和建筑開發(fā)商以“定地價、定建房標準、定稅費率、定5%利潤率,競房價、競建設方案,綜合打分高者得”方式招標供地建設的準市場化平價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占城鎮(zhèn)人口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
而保障性住房則以政府劃撥方式供地,由國有獨資住房投資有限公司、非營利公益性建房機構和建筑開發(fā)商共同參與,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商品住房仍以“招拍掛”方式供地,由建筑開發(fā)商開發(fā)建設,戶型面積和房價由開發(fā)商自主確定,滿足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1998年開始的第一輪房改,明確了貨幣化房改方向,即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適房;高收入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房。
然而目前的保障房制度并沒有起到實際作用,許多中等收入家庭既買不起商品房,又不能享受保障房。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此前就曾提出,目前我國房地產業(yè)在體制及政策上都存在很大問題,社會資源分配不合理,因此,房地產業(yè)已到了“二次改革”的關頭,而二次房改的基本方向應該是建立能夠滿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公共住房制度(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制度),減輕高房價給“夾心層”帶來的壓力。(記者 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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