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房支出的高增長,已經嚴重擠壓其他消費——《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獲得的一份國家信息中心最新研究報告給出這樣一個結論。
對此,這份題為《從體制為切入口 多角度促進居民消費》的報告建議:要想真正促進消費的增長,需要在住房政策方面做出必要的調整,正確處理住房與經濟增長的關系。
住房支出占比已超15%
對于促進居民消費的著力點,報告強調應該“真正回歸‘民本經濟’”,正確處理住房與經濟增長的關系,以及縮小收入差距特別是非正常差距等。
報告稱,在住房問題上,1998年作為一個時點,前后商品房的銷售額占整個社會消費總額的比重,由以前的5%、6%左右,迅速上升到15%以上。
報告指出,在這個變化過程中,最大的變化是土地的價格。在1998年房改之前,土地作為生產要素基本上沒有價格,土地不參與社會的再分配。但1998年之后地價不斷上漲,土地作為生產要素開始參與社會再分配。這樣一個過程的結果是企業(yè)與政府受益,企業(yè)儲蓄與政府儲蓄在總儲蓄中的比例上升,而居民占社會總儲蓄的比例下降。
因此,報告認為,“我國住房制度改革帶給我們的最重要經驗和教訓是:住房市場化的道路和方向是正確的,但過度的住房市場化會帶來一系列問題,不僅會導致低收入群體買不起住房,還導致了經濟結構的失衡、扭曲了經濟結構!
“由于居民在住房方面的支出增長過快,使其他消費受到嚴重的擠壓,結果是消費在經濟增長中的份額不斷下降。”由此,報告指出,要想真正促進消費的增長,需要在住房政策方面做出必要的調整,正確處理住房與經濟增長的關系。
消費不足系因收入下降
此外,報告還對我國消費和儲蓄的關系進行了分析,并指出我國的最終消費增速并不算低。
數據顯示,從1991年到2008年,我國最終消費名義、實際年均增長15%和9.5%,2001~2008年,盡管增幅略有下降,但最終消費名義、實際年均增長也達到11.7%和9.14%,“甚至居民消費的增長也十分強勁!
但是,中國的高儲蓄不等同于居民高儲蓄,并且居民儲蓄增長主要是高收入階層的貢獻。報告對國民總儲蓄結構進行分析,得出貢獻儲蓄的主體實際上是在收入分配中占大頭的企業(yè)和政府。報告認為,“近年我國的儲蓄率上升,主要是企業(yè)和政府增加儲蓄的結果。而居民消費相對不足,主要原因并不是居民(家庭)儲蓄得更多了,而是其收入相對下降了!
同時,從城鄉(xiāng)結構看,居民儲蓄率上升主要由城鎮(zhèn)居民儲蓄率上升拉動所致,而居民收入分組中,少數高收入戶是居民儲蓄的主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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