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物業(yè)稅年內不可能開征,但人們仍然對其很關心,畢竟征收是早晚的事兒。即將購房的人群,對物業(yè)稅更是牽腸掛肚,尤其是是否代替土地出讓金的問題,這關系到他們買房時的價格。
眾所周知,土地價格在房屋成本中占有重要的份額,而且越是大城市,比例越高。由于現(xiàn)在買房時的土地成本是一次性繳納,如土地增值稅及土地出讓金,這就進一步抬高了房屋價格。而物業(yè)稅把一次性繳納的大部分房地產稅費轉化為在房產保有階段分年收取,住宅的大部分房地產稅費可分70年繳納,即在購買時只需繳納1/70,并統(tǒng)一內外稅制,取消房地產使用環(huán)節(jié)的各種收費,實現(xiàn)稅不重征,買房者會感到房價“便宜”了不少。
但是,即便真的開征物業(yè)稅,老百姓借此稅降低初次購買房屋支出的愿望恐怕也是難以實現(xiàn)了,因為即使是目前正在10省市“空轉”運行的物業(yè)稅,也都不包含土地出讓金等稅費。
果真如此,消費者也不必太在意,畢竟這是個假象。買的時候少掏了,但今后還要逐年逐年地補,其實還是一回事。當然一次性掏錢,對許多人壓力太大,這倒的確是個問題,不過好在可以向銀行貸款。
大部分消費者可能還沒有想到另外一層問題:政府一下子把70年的錢收走了,會不會寅吃卯糧、會否揮霍浪費?會否精打細算?看看政府機關大樓的豪華氣派吧,看看官員們的優(yōu)厚待遇吧。當然這還是小頭,大頭的浪費多著呢。目前國家國庫充裕,干什么說干就干,絕對不會因為錢而猶豫。但隨著土地資源年年遞減,今后政府賣地收入減少的時候,誰能保證不會開征別的稅項?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都要由老百姓埋單。
其次,真要代替土地出讓金的話,開發(fā)商從政府那里拿地就會變成無償,這會造成開發(fā)商多吃多占,浪費寶貴的土地資源。
所以,消費者只能退而求其次,寄望通過物業(yè)稅來抑制投機性購房,調貧富差距。物業(yè)稅按物業(yè)市值征收,因此房產市值越高納稅越多,對投資性需求將起到抑制作用,將迫使業(yè)主將空置物業(yè)或租或賣,并有效分流新增房源的剛性需求。政府征來的稅收則可以補貼給低收入家庭用來改善住房條件。(肖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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