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高調推出十五條樓市新政,促消費、援開發(fā)、增保障三管齊下,業(yè)內稱其力度在地方政府樓市新政中創(chuàng)最高紀錄。
一些市場熱議的提振方案在新政中悉數現身:直系親屬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可申請?zhí)崛÷毠ぷ》抗e金;港澳臺居民在廣東省境內購房執(zhí)行內地居民同等政策;個人轉讓2年以上惟一生活用房免征個人所得稅地方收入部分;有條件城市放寬購房入戶政策等均在新政之列。
2月27日,廣東省召開常務工作會議研究促進廣東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意見,僅四天后,幾乎與廣東“兩會”代表抵達北京同步,廣東火線出臺《關于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 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粵府辦(2009)16號)!兑庖姟贩秩糠郑彩鍡l。其中最惹人關注的是鼓勵普通商品房消費和支持房地產開發(fā)的相關政策。
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方面,《意見》共九條,二套房限制松綁、老貸款客戶享受新利率優(yōu)惠等均在《意見》中得到體現。更多新的亮點包括直系親屬購房可提取公積金、港澳臺居民享受內地居民政策、個人轉讓2年以上惟一生活用房免征個人所得稅地方收入部分,以及有條件城市實行購房落戶等。
稅收方面,《意見》明確,個人出售超過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營業(yè)稅;個人轉讓2年以上、且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免征個人所得稅地方收入部分;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其契稅按1%征收。
房地產開發(fā)方面,《意見》為房企資金鏈大松綁。三條新政包括:對在2008年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確實無法按時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項目用地,經當地政府批準可適當延長繳款期限,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鼓勵商業(yè)銀行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基本面比較好的房企給予信貸支持,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開發(fā)企業(yè)發(fā)行企業(yè)債券和可轉換債券、支持部分大型房企開展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試點工作。支持在境外上市的房地產企業(yè)在境內發(fā)行A股。另外,對已進入土地增值稅清算但無法及時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房企,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作出分期繳納土地增值稅的計劃。(記者 于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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