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4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無線電視爆出高層疑收受利益后向藝員“壓價”的貪污丑聞,揭露娛樂圈“壓價”,甚至“食價”疑云。有業(yè)內人士形容,藝人被“壓價”是行內公開的秘密,“壓價”幅度參差,由10%至90%也有,以與無線沒有經(jīng)理人合約的“非親生仔”藝人最常被“壓價”。
有藝人更曾被削減50%酬勞,仍懵然不知,個中差價也被人私吞;也有藝人被迫作“廉價”表演,只為怕得罪高層。不過,也有藝人指,無線有健全的架構可保障藝人利益,自己并沒有試過被壓價。
據(jù)了解,這次丑聞的導火線疑由外判《翡翠歌星賀臺慶2009》而起。據(jù)指,一般藝員“出鏡費”為4000元至5000元,但在《翡翠歌星賀臺慶2009》的一線歌手酬勞僅3000元,新晉歌手更跌至500元。
有無線綜藝科雇員向該報稱,根據(jù)公司慣例,委托無線為經(jīng)理公司的藝人(俗稱親生仔)若演出無線節(jié)目,需要直接聯(lián)絡無線藝員部或制作資源部,由藝員經(jīng)理人跟進議價,達成協(xié)議后再簽一式3份的合約,藝人知悉被公司抽取傭金的百分比,壓價或食價機會甚微,而知名度愈高藝人,公司抽傭的百分比也愈低。
而與無線沒有經(jīng)理人合約的“非親生仔”若演出無線節(jié)目,經(jīng)中介公司接洽是常見的做法,由中介公司與藝人商議酬勞,過程中中介公司有機會將酬金“報小數(shù)”,并將差價據(jù)為己有,藝人無從得知原來的酬金。
該前雇員表示,曾有無線的“非親生”主持承接工作時,被中介公司“食價”一半而不自知。他說,娛樂圈一向有藝人被壓價的問題,部分藝人擔心得罪高層被封殺,明知被“壓價”也啞忍,也有藝人期望可取悅高層,酬金由2萬元減至2000元也接受,以爭取曝光率。
有報道指,“非親生仔”黎耀祥交由太太負責接洽工作,唱3首歌開價10萬元,每次演出酬勞約8萬元;但經(jīng)由叢培昆公司出面所接的工作,被壓價一半至約4萬元。
不過,與無線簽經(jīng)理人合約的藝員不認為有壓價情況,包括馬浚偉、羅敏莊、陳山聰及“華姐”茍蕓慧等。女模莊思敏坦言,曾接過叢培昆公司負責搞的活動,強調收足正常價錢。去年為外判節(jié)目“澳門小姐”擔任表演嘉賓的側田拒絕表態(tài)。
至于“以禮代酬金”討好高層的手法,據(jù)了解,這種形式在行內頗普遍,通?蛻粽埜邔蛹钨e撐場或做示范以助宣傳,會用產(chǎn)品作酬金,例如給予藝人3萬元酬勞,通,F(xiàn)金只是一半,另一半是產(chǎn)品替代,特別是時裝、手袋、化妝品、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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