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5日電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名茅山師傅自稱可借“交合法事”助有志入娛圈的19歲少女模特轉運,更誘騙她九度發(fā)生性行為并令其懷孕,他經(jīng)審訊后4日被裁定誘騙性交罪成。
法官直斥不相信有宗教會利用男女性事作為膜拜蒼天的環(huán)節(jié),縱使有教條也為異端邪說,只為滿足一己私欲;更指做人應該樂天安命,而命運是掌握于一己修為與個人奮進。
被控9項以虛假借口促致他人性交罪的被告歐陽國富(55歲),早前因肺炎與胸口痛送院,經(jīng)檢查后已無恙,4日由囚車押往區(qū)域法院,神色稍蒼白?胤街杆缬星翱疲1974年因兩度非禮被判守行為2年。案件押后至本月21日判刑,當天也是被告生日,其間索閱被告心理報告。有關控罪最高刑罰是入獄5年。
案件因被告入院而押后,法官慨嘆原定判決日正好是最后一次交合法事的兩周年,指有人認為被告劫數(shù)難逃,也有人認為天網(wǎng)恢恢,而事件屬有人愚昧迷信抑或有人渾水摸魚,當中不難辨別。
但法官不認同辯方結案陳辭引述的禪宗之言,法官強調,樂天安命、追求快樂為人之所求,命運乃掌握于一己修為與個人奮進。法官認為社會上有宗教與相信神靈的自由,又指迷信不一定是壞事,但一旦過態(tài)便會釀成悲劇,事主X不但糊里糊涂與被告九度性交,也因懷孕墮胎而令一條小生命隕落。
法官又指事主思想簡單,未經(jīng)歷練,易受唆擺跟風,沒有機心,與被告不涉不倫戀,也非性伴侶,認為她心甘情愿與比她年長20多年、無感情的被告發(fā)生性行為,只因深信他有法力,法事有助她改變命運。X在被告“保證”下沒有避孕,正反映她深信其“超能力”,后來她雖然曾明確向被告表明不欲再性交,但被告仍然“霸王硬上弓”。
辯方質疑X的說法時有出入,但法官認為她只是記憶有偏差,無心裝載,沒理由大話西游、信口雌黃;相反,被告謊話連篇,辯稱性交轉運等虛假借口是出自X的女經(jīng)理人與林姓女友人,但法庭裁定被告乃借二人之口,事實上此等借口也隨他多次性交法事而強化,法庭毋須證明法事是否真有成效。
案情指被告于2007年4月至12月間九度以改運為名,與事主做性交法事,但被告辯稱只有7次性交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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