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0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社署自去年8月至今年3月,共向102名內地人在香港出生的子女批出綜援。有學者建議可加強父母資產審查,以防濫用。
香港立法會議員劉秀成收到投訴,有內地女子在港分娩后,將嬰兒留在香港交親友照顧,再利用嬰兒是香港居民的身份申領綜援,將錢匯返內地。
香港社署書面回復時表示,過去的8個月,共批出93宗內地人在港出生子女申領綜援個案。當中涉及102人,年紀最少的只有2個月大,最大的17歲。社署稱,現時兒童的基本綜援金額為每月1,900多元,但并沒統(tǒng)計此類個案涉及多少綜援金額。他們亦關注有內地父母依靠子女申領綜援,但現階段難以評估對長遠福利政策的影響。社署強調會定期覆檢個案,核實受助人是否符合資格,亦有詐騙案調查隊深入調查詐騙個案,防上濫用。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援周永新認為,小朋友在香港出生,擁有申領綜援的權利。但可研究加強審查受助人內地父母的資產,或要求監(jiān)護人每月申報這類兒童綜援用途,避免有人濫用。香港浸會大學社工系副教授趙汝樂表示,小朋友從小領綜援,對他們的成長有影響。而且小朋友自小與父母離異,令他們有被遺棄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