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5日電 香港一卡拉OK女郎被控勒索一名高官“X先生”50萬元“分手費”,案件昨(14)日繼續(xù)開審,主審法官裁定控方表面證據(jù)成立。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36歲被告許榮辯稱,她上班不足1星期,便遇上客人X先生,她入房招呼,X先生叫她坐下即表示對她外貌滿意,并一手攬著她腰部,2人沒有唱歌,僅交談了3分鐘,X先生便埋單,和她上樓上的時鐘酒店開房,X先生在兩日后的周一下午3時辦公時間,再次光顧及與她開房性交,之后兩人來往甚密。
今年元旦日早上,X先生是金寶城首名光顧的客人,X先生對她表示“你已是我的女人,今天又是新年,我不想你和別人有性行為,所以我特意來陪你!北桓娣Q,X先生在11月2日周六早上,致電著她向公司請假,相約她在洲際酒店食自助午餐,之后X先生即提議去酒店開房,她便帶X先生返回公司樓上的時鐘酒店,X先生當日更“買了我兩個小時,每小時390元!弊源,2人來往頻密,每星期見面1至2次,每逢周六X先生都駕車來接她出街。
去年11月21日在她生日前兩天,由于X先生要出差,特意在當晚駕車接她下班送回家,X先生在車上送她一枚鉆石戒指連同生日卡,還替她戴上時說“你以后要做我的女人,我要向你坦白,我并非42歲,我已婚,有妻子及兩子。”
被告指X先生于去年12月8日,趁妻子前往印度公干,帶她到廣州游玩3日2夜;X先生在該旅程中與她定下1年50萬元的計劃,還保證1年后她會取回一本存有50萬元款項的存折,X先生又怕她亂花錢,要收起她的銀行提款卡;馗郛斖恚琗先生帶她到其辦公室參觀,還向她介紹辦公桌上的大批合照中人物。
被告表示圣誕節(jié)前的一個周末早上,X先生駕車帶她回辦公室,當時公司沒有人,X先生叮囑她若遇上人,就假稱自己是保險經(jīng)紀,X先生在辦公房內(nèi),用公司4張紙教她英文,當時她發(fā)現(xiàn)紙上印有公司的項目內(nèi)容,但X先生表示不要緊,并對她表示自己在大嶼山買入價值1,200萬元的別墅,很快便會升值;其后兩人在房間內(nèi)發(fā)生性關(guān)系。X先生完事后表示“和你一起,我感到自己好年輕,又經(jīng)常情不自禁!
X先生又開啟計算機,讓她觀看儲存在計算機的照片,當中包括X先生與妻赴英,以及她和X先生去廣州的相片,X先生更直指著妻子的照片表示“身材很差”;妻子患有10多年肝病。X先生為了實時知道她身在何處,還買了一部3G手機給她。
被告又稱,X先生在去年底升職,獲政府分配較寬大的宿舍居住,有4房2廳,時值約5千萬元;X先生在新居供俸了觀音及母親的靈位,還對觀音和母親透露了她是自己的女人,故要求她在農(nóng)歷年假間,假扮為X先生工作上認識的一名湖北人之胞妹,借著來港度歲而入住X先生的新居,拜一拜觀音,她當時十分驚訝,表示“你太太在家中,叫我入住,一定不過關(guān),女人在這方面是很敏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