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3日電 聯(lián)合國安理會6月12日一致通過了關于朝鮮核實驗問題的決議。決議針對朝鮮的核及彈道導彈活動,從禁止武器出口、加強貨物檢查、控制國際資金流動等五個方面加強了對朝鮮的制裁。決議對朝鮮5月25日進行核試驗表示“最嚴厲的譴責”,并要求朝鮮今后不再進行核試驗或使用彈道導彈技術進行任何發(fā)射。朝鮮13日做了強硬回應,稱決不放棄核計劃。
安理會在美國紐約時間6月12日中午就決議草案進行了表決。草案得到15票贊成,作為2009年第1874號決議獲得通過。
安理會制裁朝鮮決議要點
決議對朝鮮的武器出口進行了全面禁止,禁止朝鮮進口除小武器和輕武器以外的武器;決議加強了對朝鮮與核及彈道導彈等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有關的貨物的檢查;呼吁各國和國際金融機構(gòu)防止資金流入朝鮮用于核及彈道導彈活動;并將指定受制裁的貨物、實體和個人;同時加強制裁措施的監(jiān)督與執(zhí)行。
決議對朝鮮宣布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以及尋求核武器的行為表示痛心。安理會對朝鮮進行核試驗表示“最嚴重的關切”,認為朝鮮此舉違反了安理會第1718號決議,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構(gòu)成了挑戰(zhàn),同時也進一步加劇了本地區(qū)的緊張局勢,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gòu)成了威脅。
決議要求朝鮮早日回到《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框架中來,立即全面執(zhí)行第1718號決議,以“全面、可核查和不可逆的方式放棄所有核武器和現(xiàn)有的核計劃,立即停止一切有關活動”。
決議還要求聯(lián)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與安理會有關委員會磋商后設立一個專家小組,任期為一年,對安理會針對朝鮮采取的有關措施進行監(jiān)督,并對安理會的有關行動提出建議。
在朝鮮于2006年10月進行了第一次核試驗后,安理會通過了第1718號決議。剛剛通過的第1874號決議是對已有制裁措施的擴大和加強。
聯(lián)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發(fā)表聲明,歡迎安理會通過針對朝鮮核試驗的1874號決議。潘基文在決議通過后的幾個小時發(fā)表聲明表示,安理會成員采取一致行動,就可信的措施達成共識,向朝鮮傳遞了一個清楚和強烈的信息。
潘基文希望朝鮮和安理會其它所有成員國將完全遵守決議包含的措施。與此同時,他重申:所有分歧都應以一種和平的方式、通過對話加以解決。他呼吁有關各方避免采取任何加劇該地區(qū)緊張局勢的措施,并進行最大努力,重新進行包括六方會談的對話。
朝鮮強硬回應:決不放棄核計劃
在安理會通過有關決議之后,朝鮮13日作出強硬回應,稱決不放棄核計劃,將把其擁有的所有钚“武器化”,全面啟動鈾濃縮進程。
朝鮮外務省13日下午通過發(fā)言人發(fā)表的聲明稱,朝鮮所擁有的所有钚將“武器化”,三分之一使用過的核燃料棒已經(jīng)進行了再處理。朝鮮外務省的聲明同時證實鈾濃縮進程將全面啟動。
聲明同時還警告,美國展開的封鎖行動將被視為“戰(zhàn)爭行為”,朝鮮將會以軍事行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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