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日電 據(jù)中國公安部消息,為充分調(diào)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治爆緝槍專項行動的積極性,公安部日前制定了《群眾舉報涉爆涉槍違法犯罪獎勵標準》。依據(jù)該標準,對群眾舉報查實的將給予獎勵,有重大貢獻的最高獎勵1萬元。
公安部采用信件、電子郵箱和電話三種方式接受群眾舉報。舉報信件郵寄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14號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郵政編碼100741;舉報電子郵箱:gabzbjq@sina.com;舉報電話:010—58186722。對群眾舉報到公安部的涉爆涉槍違法犯罪線索,經(jīng)有關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填寫《群眾舉報涉爆涉槍違法犯罪獎勵審批表》,經(jīng)省級公安機關審核后,由公安部依照獎勵標準給予獎勵。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也要公布舉報電話,制定舉報獎勵辦法,認真受理核查群眾檢舉揭發(fā)涉爆涉槍違法犯罪的線索,經(jīng)查證屬實的,對舉報有功人員要及時兌現(xiàn)獎勵,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附:群眾舉報涉爆涉槍違法犯罪獎勵標準
一、根據(jù)群眾舉報線索,收繳炸藥1000克或者黑火藥、煙火劑3000克,雷管30枚,導火索、導爆索、導爆管30米或者手榴彈、地雷1枚以上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
二、根據(jù)群眾舉報線索,收繳軍用槍1支,民用槍或者火藥槍、仿制槍、自制槍、改制槍2支,仿真槍10支或者軍用子彈10發(fā)、民用子彈100發(fā)以上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
三、根據(jù)群眾舉報線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shù)壬姹鏄尠讣⒀追蹤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窩點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