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院院長異地交流任職大調整 遏制司法腐敗
2008年01月31日 09:03 來源:新京報 發(fā)表評論
2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度總結表彰大會中指出,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積極推進職業(yè)化建設各項措施,在最高人民法院努力下,實現(xiàn)了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大范圍的異地交流任職。
據(jù)媒體此前報道,從去年年底開始,在全國范圍針對省高級法院院長、省檢察長之間的司法高官大調整拉開序幕,涉及范圍之廣為數(shù)十年來罕有。據(jù)悉,這一針對司法領域的“大動作”,目的在于遏制司法腐敗。
相關調整包括: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康為民調任湖南省高院院長,重慶市高院副院長張忠厚調任江西省高院院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四庭庭長錢鋒調任重慶市高院院長,四川省高院院長李少平調任天津市高院院長。陜西省咸陽市委書記張立勇調任河南省高院院長,吉林大學黨委書記張文顯調任吉林省高院院長等。
省檢察長方面的調整則有:云南省副檢察長喬漢榮調任甘肅省檢察長,山西省檢察長崔偉與安徽省檢察長柯漢民對調等。
據(jù)悉,這批新官普遍非常年輕,均是1950年后出生,譬如重慶市高院院長錢鋒系1964年4月生人。同時,一批超齡官員在此次調整中退休。
據(jù)悉,這一輪法檢高官的調整一方面是貫徹干部交流機制,更重要的原因則是為了凈化司法系統(tǒng)的官場風氣。把各省的法院院長和檢察長互調,切斷官員與當?shù)氐母鞣N人情、利益關系網,在新的工作環(huán)境更好地開展工作。
綜合《法制日報》、《新快報》報道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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