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人們通過媒體知道了一些很有特點的名字———周老虎、范跑跑、郭跳跳、易逃逃、魯嫁嫁、楊不管等。這些人名聽起來很好玩,很引人發(fā)笑。因為它們不是真正的名字,而是綽號,是網(wǎng)友們給起的綽號。最先在網(wǎng)上流行,通過報刊更廣而告之,甚至家喻戶曉。由此便引出一個問題,給他人起綽號合法不合法、道德不道德、文明不文明?即使這個被起綽號的人有一些錯誤在先。
顯然,沒有法律規(guī)定說不許給他人起綽號,更沒有規(guī)定給他人起綽號要如何處罰。但是,我記得從上小學的時候起,所有的老師都是反對同學之間起綽號的。顯然,在老師看來,這樣做至少是不道德、不文明的。當然,有些綽號比較中性,當事人也比較大度,可能就這么叫下來了。比如“胖子”,你本來就胖,他人也沒什么惡意,自己也就不計較了。但是,有些叫法明顯有侮辱人的貶義,比如“肥賊”,讓人家聽著就不舒服,有時就會因此打起架來。
到了工作崗位上,成年人與成年人之間,起綽號的現(xiàn)象大為減少。除非是特別鐵的哥們兒,除非是沒有惡意、近乎昵稱的綽號,人家才可以接受;否則,你如果給誰起綽號,誰就不定就會跟你急。為什么?因為起綽號的過程和綽號本身,多少含有侮辱的成分,至少,是對人家的不尊重。
當然,從周老虎、范跑炮、郭跳跳,到易逃逃、魯嫁嫁、楊不管,在每個綽號的背后,都有一段不同尋常的故事。為什么要起這樣的綽號?人們也許都能說出一定的道理,甚至可以說代表了一定程度的網(wǎng)上民意,因為在一些人看來,被起綽號的人或多或少做了一些偏離“主流價值觀”的事情。
但是,多數(shù)綽號的主角確實沒有犯法,況且即使觸犯了法律,他們同樣也應該享有人格不受侮辱的權(quán)利。雖然眾多網(wǎng)民在譴責一些不道德行為時,具有一定程度的“正義”色彩,但這并不意味著大家都自然地站在了道德制高點上,更不意味著有人可以憑借想象中的道德優(yōu)勢、憑借壓倒性的多數(shù),侮辱他人的人格。
當然,這種網(wǎng)上起綽號的行為或許并沒有違法,而且在現(xiàn)階段也難以有效制止和控制。但至少,這種做法不宜提倡和擴大。而且,如果說網(wǎng)民們在網(wǎng)上基于眾所周知的原因而起綽號,尚可以理解為一種民間的、自發(fā)的行為,但報刊雜志等傳統(tǒng)傳媒即使給這些綽號加上括號,也會擴大綽號的“知名度”和“權(quán)威性”。所以,報刊雜志還是盡量不要把這些綽號公開發(fā)表為好。至少,不應該讓其作為醒目的標題,替代這個公民的合法的姓名。
□潘璠(北京 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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