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山西臨汾知情人士透露,因“黑磚窯”事件被撤職的臨汾市洪洞縣原副縣長王振俊,早已復出并擔任該縣縣長助理一職。據了解,王振俊“復出”的時間相較于曾因“黑磚窯”事件復出的段春霞更早,而且目前仍在“協(xié)助”政府分管該縣工業(yè)、環(huán)保等重要領域。(《南方都市報》3月24日)
兩年前,山西臨汾“黑磚窯”虐工案件曾舉國震驚。作為極端惡性事件,山西省對在該案中負有相關責任的95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008年3月,因該事件被免職的臨汾市堯都區(qū)副區(qū)長段春霞被任命為堯都區(qū)區(qū)長助理后,在公眾的強烈質疑和爭議下,堯都區(qū)取消該任命。然而,同樣是因為這一原因被處分的洪洞縣原副縣長王振俊,竟然“撤職后沒過幾天”就以縣長助理身份進行工作,“復出”得比段春霞還早!
“問題官員”迅速復出的情況并不罕見,日前媒體曾報道,去年9月因發(fā)生嚴重醫(yī)院感染事件、導致8名新生兒患者死亡的西安交通大學醫(yī)學院第一附屬醫(yī)院,竟然在事件發(fā)生后僅僅5個月,就讓當時被處分的護理部主任車文芳“復職”。一時間,輿論嘩然。
“問題官員”事后迅速復出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讓他們復出的風險很小,只要保持“低調”,公眾一般都不會注意。即使媒體曝光,讓“問題官員”復出的決策者也不會得到追究。
洪洞縣委組織部部長郭景旭表示,“王振俊此前從鄉(xiāng)鎮(zhèn)上來的,對于工業(yè)特別熟悉,這樣的官員不用就是浪費人才啊。”王振俊是何等“人才”并不重要,曾經失職,就該付出代價。即使需要重新使用,也須經過法定程序和民意測評。
王振俊的復出,等于在“黑磚窯事件”中沒有承擔失職之責,其代價無非是從副縣長換上一頂“縣長助理”的“烏紗帽”。那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權威何在?干部問責機制的嚴肅性何在?對民心民意的尊重何在?
我們期待著相關部門就這一問題給出一個說法,否則,“問題官員”復出決不會是最后一例。 (狄書愛)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