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四月二十九日電 (記者 張彩林)為進一步方便直系親屬相互投靠,便利親屬團聚、家庭和睦,福建省公安廳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放寬直系親屬戶口登記遷移條件的通知》,進一步規(guī)范直系親屬戶口登記遷移工作。
記者二十九日從福建省公安廳此間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新出臺的便民政策具有許多新特點,如:最大限度地滿足夫妻投靠戶口遷移,放寬子女投靠父母的年齡,關注身邊無子女老人的照顧問題,尊重父母投靠子女的實際需求和意愿,規(guī)定了兒媳女婿特殊情況投靠公婆岳父母戶口遷移政策,明確了孫子女、外孫子女與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可相互投靠,軍人子女出生落戶實行靈活政策等。
福建省公安廳治安巡警總隊副總隊長吳福順表示,隨著福建經濟社會的全面發(fā)展,人們跨城跨區(qū)域就業(yè)流動加快,外出創(chuàng)業(yè)進城經商務工愈來愈多,原有的直系親屬戶口遷移投靠的政策,已不適應群眾工作、生活、教育、學習等方面需求。缺乏全面系統(tǒng)規(guī)范的直系親屬戶口遷移政策致使基層公安機關和民警遇到具體問題無所適從,無據可依。
據介紹,新政策取消了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的年齡、婚齡、職業(yè)、固定住所、戶口類別等限制,如果被投靠一方屬于單位集體戶的,還可在集體戶地址上單獨立家庭戶,進一步方便了夫妻投靠落戶;將原來規(guī)定的只有未成年子女才能投靠父母從而遷移戶口的條件,調整為只要是未婚子女都可辦理投靠父母落戶;新政策還首次規(guī)定,對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許其一個已婚子女及其家人戶口一并遷到父母戶籍地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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