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5·12”。汶川大地震,整整一年。
一年前的今天,山崩地裂,同胞罹難,神州失色,舉國同悲。
災區(qū)同胞的傷痛是整個民族的傷痛,他們的苦難是整個國家的苦難。今天,我們仍然深深懷念被地震吞噬的數(shù)萬同胞;今天,我們仍然深深掛念遭受苦難的災區(qū)鄉(xiāng)親。
然而,今天我們隆重紀念汶川大地震,不僅僅是為了祭奠那些逝去的生命,也不僅僅是要重溫那些苦難和哀慟。我們更應該想一想,汶川大地震,帶給我們的,除了苦難,除了哀慟,還有什么?
恩格斯說過:“沒有哪一次絕大的歷史災難,不是以歷史的進步為補償?shù)。”汶川大地震,無疑是絕大的歷史災難,有沒有帶給我們歷史的進步呢?答案是肯定的。
汶川大地震,帶來的進步,有許許多多。比如,我國已經起草并公示了首部“救災條例”,將大大完善救災機制、大幅提高救災補助標準;再比如,昨天發(fā)表的《中國的減災行動》白皮書承諾,國家將用3年時間,使全國中小學校舍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這些,都是吸取了汶川地震沉痛教訓后的進步。
汶川大地震帶來的進步有那么多,在此,我想再著重提兩條:
其一,前所未有地珍惜生命、敬畏生命。震災發(fā)生后,我們不惜一切代價搶救同胞的生命,不拋棄不放棄,一個又一個生命奇跡發(fā)生,這是珍惜生命;人民共和國第一次為了遇難同胞設立國家哀悼日,五星紅旗為蒼生而降。最近,四川省政府公布,共有5335名學生在地震中遇難或失蹤。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對重大災難事件導致死亡人數(shù)信息分類公布。這是尊重逝者,也是敬畏生命。汶川大地震,使人性的光輝得以高揚,使以人為本真正成為共識。那么,在今天,在今后,我們更應該重視人的價值,尊重人的個性和權利,并以此形成制度和環(huán)境。
其二,公民意識的加強和公民志愿精神的成長。汶川大地震后那些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場景,那些可歌可泣的動人故事,那些至今已多達近660億元的捐款,是出于愛心和同情,更重要的是出于公民意識和責任意識。從單位、企業(yè)、民間組織到個人,紛紛行動起來,積極參與到抗震救災、慈善賑災以及災后重建中,志愿者們,成了真正自發(fā)組織起來的一群。還有對抗震救災中不當行為的曝光揭露,對捐款捐物公開透明的呼吁和自發(fā)監(jiān)督,對地震博物館建造形式的熱議,對災后規(guī)劃的出謀劃策,這一切,都充分表現(xiàn)出了公民的團結合作和參與公共事務的責任精神。公民意識的加強,公民責任感的激發(fā),對一個正行進在現(xiàn)代化建設道路上的新中國來說,意義重大。那么,在今天,在今后,我們每個人,都不妨自問,我是不是一個合格的公民。
什么樣的進步,堪稱是“歷史的進步”?歷史,會給我們答案。我們今天要做的是,好好珍惜這場巨大災難后帶來的進步。這進步,可是數(shù)萬同胞的生命換來的!(李天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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