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從立法上推行“無煙奧運”,社會反響良好。廣州能否借明年舉辦亞運會的契機,也立法控制吸煙呢?筆者昨日獲悉,由蘇晉中等10名廣州市人大代表聯(lián)名提出的《〈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的議案》昨天提交廣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審議。廣州市人大科教文衛(wèi)委員會認為,制定《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很有必要,且該《條例(草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草案》特別提出,在各類公務(wù)活動中不吸煙、不備煙、不敬煙。鼓勵創(chuàng)建無吸煙單位,由廣州市政府對無吸煙單位及在控制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的單位予以表彰或獎勵。
根據(jù)《草案》,將劃定禁止吸煙的場所范圍,即先將醫(yī)療機構(gòu)的候診區(qū)、托兒所、幼兒園和公共交通工具內(nèi)等場所規(guī)定為禁止吸煙場所!恫莅浮吩谠O(shè)定禁煙區(qū)的同時,也考慮到維護吸煙者的權(quán)利,規(guī)定對餐廳、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要劃定禁止吸煙區(qū)和吸煙區(qū),引導吸煙者在適當?shù)牡胤轿鼰煛?/p>
《草案》還提出,禁止孕婦和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吸煙。如有違反,須接受時間不短于半小時的戒煙教育,未成年人還要由學校通知其監(jiān)護人。同時,禁止在有孕婦在場時吸煙;有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在場時,也禁止吸煙。如香煙銷售者向身穿中小學校服的學生銷售香煙,或明知對方是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還向其出售香煙,《草案》建議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記者/陳潔娜通訊員/穗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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