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蒙古赤峰市原市長涉嫌貪污受賄案開審,涉案金額3200萬
27日8時30分,內(nèi)蒙古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貪污受賄案在包頭市中院開審,6年間涉嫌斂財約3200萬元。徐國元身邊經(jīng)常簇擁著許多“大款”朋友,他與“大款”們稱兄道弟,以至于很多想辦事的人都找他的“大款兄弟”。不過,辦案人員說:“‘大款兄弟’不送錢徐國元照樣不給他辦事!
頂風作案
調(diào)查期間仍在受賄
赤峰市12個旗縣區(qū)中有9個是國家級和自治區(qū)級貧困旗縣。而“父母官”徐國元6年里,涉嫌年均斂財533.3萬元,月均斂財44.42萬元,日均受賄達1.5萬元。
作為市長,徐國元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的潛規(guī)則,該辦的事沒錢他不辦,該出面的事沒錢他不去,逢年過節(jié)、出國考察等不送錢就給人“小鞋”穿,甚至連逢年過節(jié)“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
在徐國元案中,被查扣的貨幣有人民幣、美元、歐元、澳元、加元、港元、日元和泰銖等,物品有金、銀、玉、翠、象牙、雞血石和古董字畫等。只要有人送,他都敢收。
徐國元接受調(diào)查期間不收斂。2006年,徐國元受賄一套價值380多萬元別墅的事情敗露,有關(guān)部門對他進行案前調(diào)查。然而,在相關(guān)領(lǐng)導找他談話時,他一邊表白清廉,一邊頂風作案:有人在此時送其30萬美元和20萬元人民幣時,徐照樣“笑納”。
據(jù)辦案人員介紹,接受調(diào)查期間,反而是徐國元受賄斂財?shù)摹案叻濉薄H2007年,他“進賬”1000多萬元。被控制的前一天,徐國元夫妻還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1幅名畫。
受賄癖好
每收一筆錢先放在佛龕下
檢方指控,徐國元在家中設(shè)立佛堂供奉佛像,夫妻倆每天燒香拜佛。即使進了監(jiān)獄,也每日手捧佛經(jīng)念誦。
實際上,徐國元每收到一筆錢,都要先在“佛龕”下面放一段時間。在他隱匿贓物的箱包中,箱包四角也各擺放一捆鈔票,中間放置“金佛”或“菩薩”,企求“平安”。他甚至想“放生”一條蛇,期待佛陀賜他長命百歲。
在隱匿和轉(zhuǎn)移贓物中,他能把贓款贓物轉(zhuǎn)移至寺廟。2006年,有關(guān)部門對徐國元開始初查,他向外轉(zhuǎn)移藏匿現(xiàn)金和貴重物品,把200余萬元現(xiàn)金和珠寶裝在一個密碼箱里,運至云南省的一座寺院里,放置在寺院住持住處,密碼箱的鑰匙藏匿在了佛像耳朵里。
議事程序
餐桌上開市長辦公會拍板
徐國元在重大問題面前“先拍板后走程序”。一些項目建設(shè),徐國元開個“市長辦公會”就定了,連會議紀要或記錄都沒有。
2005年初,大連開發(fā)商孫某在赤峰市開發(fā)“水榭花都”住宅小區(qū),徐國元未依法變更規(guī)劃,僅在餐桌上開了個“市長辦公會”,就決定以每畝30萬元的價格,將附近的文化娛樂用地等出讓。據(jù)孫某交代,這個項目他凈賺2億元,徐國元也得到一套高級別墅和30萬美元、20萬元人民幣。
內(nèi)蒙古某礦冶集團公司董事長王某與徐國元相識后,先利用過節(jié)“贈送”徐100萬元理財金卡和2萬美元。2004年,王某讓徐國元幫助收購林西縣鉛冶煉廠,徐便在飯桌上與林西縣領(lǐng)導“協(xié)調(diào)”,讓王某獲得諸多優(yōu)惠條件收購了這個廠。這起收購案僅稅款就給國家造成120余萬元損失。
另外,徐國元的妻子李敏杰不僅不勸阻,甚至為丈夫收禮。徐案的許多行賄、送禮者,都是通過李敏杰實現(xiàn)的。凡有人到徐家送錢送物,不管丈夫在不在家,她都照收不誤,一些送禮人她根本不認識,也照樣收下。所以,她在交代材料中用“大高個”、“旗縣的”、“矮個稍胖”等來形容送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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