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揪出了兩蛀蟲,官方?jīng)]有正式對外說明。記得數(shù)日前,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天津采訪武大校長顧海良,顧海良證實了腐敗案,但也進行了“辟謠”。他說,兩蛀蟲是在1999年至2000年左右學校建校外學生公寓時出問題的,這事跟后來的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沒有絲毫關系。應該說,這種說法雖然出于權(quán)威之口,但也是一種個人意見。
連日來,各地陸續(xù)有媒體對這件腐敗案展開調(diào)查,推出“深度報道”。這些報道,從事實和“說法”上更新了有關信息。就“說法”而言,湖北省高檢表示,“并非像顧校長所說的僅是10年前的一件事”;2003年卸任老校長侯杰昌也說,應非“因為一兩件事”。就事實而言,武大教職工抖出了學;ㄖ写嬖诘囊幌盗袉栴},表明武大民怨甚大。
這正好應了何振梁先生最近的一句話:“好人不知道壞人有多壞,壞人不知道好人有多好!睂τ趬娜伺c好人的認識,單一的視角,一個人或少數(shù)人的說法,都是片面的,有必要來個“全景式”觀察,進行綜合分析。對于大眾來說,就是要兼聽則明。如果光聽一個人說,就有成為“不明真相的群眾”的危險。
一個腐敗案,尚處于偵查階段,到底涉及什么事,卷入哪些人,涉及案值多少,檢察機關想必也說不清楚。檢察機關不急于對外說明,我們應予理解。但從信息公開的原則來說,這種做法還是存在可以改進之處,比如蛀蟲被抓的事實、立案基本事由等,還是可以對外簡要介紹。對于經(jīng)?磭H新聞的今日大眾來說,這已經(jīng)是耳熟能詳?shù)摹皣H慣例”了。
檢察機關不愿對外說明,他們一般的理由,是怕新聞媒體跟風炒作,影響他們辦案。不向媒體提供“權(quán)威信息”,媒體沒法跟風炒作,自然就不會影響檢察機關辦案了。但這樣一來,社會上往往謠言滿天飛。媒體不報道了,各路“打招呼”的卻紛至沓來。一些腐敗大案要案的承辦者事后透露,他們在偵辦中遇到“重重阻力”,克服了“巨大阻力”。
美國學者理查德·斯克爾在談到金錢對美國民主的侵蝕時,提出以民眾“理智的懷疑精神”和“無孔不入的媒體報道”作為制衡力量,F(xiàn)在,中國正在推進反腐敗斗爭,我們也不妨把“無孔不入的媒體報道”作為腐敗的一種制約力量。媒體報道無孔不入,可以避免信息的片面性,防止腐敗關聯(lián)人對輿論的誤導。從根本上說,“無孔不入的媒體報道”可以使權(quán)力運作透明起來,增大公共領域的透明度,從而防止腐敗。
對武大腐敗案的一系列“深度報道”,體現(xiàn)了今日中國的新聞自由,也展現(xiàn)了媒體突破“信息封鎖”的能力。如果有了報道的自由,媒體能否拿得出“深度報道”,就是媒體的專業(yè)能力問題。檢察機關可以不向新聞界報料,媒體卻不可以因此而抱怨。媒體完全可以自己調(diào)查,獲得對基本事實的把握。
所謂“無孔不入的媒體報道”,意味著媒體對“信息封鎖”的突破能力,這是一種專業(yè)能力!盁o孔不入”,還意味著多視角,多視角也是一種力量。它可以使陽光照射到權(quán)力運作的全過程,讓可能的暗箱操作消解于無形。反腐案件的承辦者總是說,辦案的阻力很大,他們面臨的壓力很大!盁o孔不入的媒體報道”,正可以成為他們的協(xié)同力量,使阻力有忌憚,讓反腐力量有依恃。
從這種意義上來說,政府和司法部門應當和新聞媒體建立良好互動。如何與媒體打交道,需要建立規(guī)范,不該說的自然不能說,但能夠說的還是應該盡量說。什么能夠說,什么不該說,應該讓新聞界可以預期。(楊于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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