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管部門從11月6日起開始通過媒體曝光醉酒駕車者,首批公布的名單共有106人。這一舉措立即引起輿論的廣泛爭議。據(jù)交管部門介紹,今后曝光將不定期發(fā)布。
醉駕者被交警逮到了,先是被拘留了15天,正常的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現(xiàn)在又要被把大名掛到報紙上“示眾”,搞得滿城皆知,顏面失盡;甚至,還會因為曝光而影響了升遷,弄黃了生意,醉駕者怎能不耿耿于懷?故而,被曝光者喊幾聲委屈,說幾句氣話,實屬正常。
但筆者覺得,曝光醉駕者無可厚非。酒后駕駛是一種高危行為,它會給公眾帶來極其嚴重的安全威脅。在一片喊打聲中,如果還無動于衷、我行我素者,無疑是一個極其“危險”的人,將這樣的人告知公眾一聲,讓大家提防著,何錯之有?更何況,對醉駕司機的處罰和任何處罰一樣,具有共性,那就是除了給予當事人以問責之外,它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功能,要以此對其他人起到警示和引導作用,F(xiàn)在,為了消滅醉駕,在加強宣傳和教育的同時,曝光醉駕者姓名,讓所有司機都深切感受到醉駕的成本實在是太高,從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記得2008年10月,時任山西省代省長的王君在談到安全生產(chǎn)工作時,曾擲地有聲地說:寧聽“罵聲”,不聽“哭聲”。這句話用于整治醉駕同樣適用。如果我們不對醉駕者施以重拳,讓其傷筋動骨,大喊吃不消;而是心存憐憫,一旦慘禍發(fā)生,哭聲連天,豈不有縱惡之嫌?故而,為了不再聽到車禍現(xiàn)場的哭聲,我們現(xiàn)在就算聽聽醉駕司機的“罵”聲又有何妨!鯀菓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