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0日電 香港《大公報》20日刊出文章說,北大搞“校長推薦上北大”制度,這絕不是北大自己的“家務事”,而是事關教育公平的大事。因此,北大無權關起門來進行運作,而應將整個過程置于陽光之下,主動接受監(jiān)督。這樣做,不僅僅是為了杜絕腐敗,更是對民意的一種尊重。
文章摘編如下:
“校長推薦上北大”在爭議聲中有了新進展,全國400余所報名學校中,有39所中學獲得北京大學2010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資質。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16日公布了這39所中學及其校長姓名,表示如公示對象存在問題,可向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反映。
“校長推薦制”終落定
自北大聲稱將推行“中學校長推薦上北大”制度以來,支持聲和反對聲便此起彼伏,但爭議歸爭議,多數(shù)人還是希望獲得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能早一點出爐,畢竟,這將直接影響到一批考生的命運,更事關一所學校乃至一個地區(qū)的榮譽,F(xiàn)在這只靴子終于落地了。我們沒有理由不祝賀那些“上榜”的中學和校長們。
然而在祝賀的同時,面對這份推薦資質名單,公眾和落選學校,包括那些上榜學校,無不希望北大能將整個篩選過程公之于眾。道理很簡單,對于公眾而言,普遍擔心“校長推薦上北大”會被金錢和權力俘虜,最后變成“權勢者子女上北大”。而確保推薦資質篩選的公平公正,可以說是保障“校長推薦上北大”不變味的第一關。如果在這個起始環(huán)節(jié)就出問題的話,那后面的工作做得再完美,也變得毫無意義。
對于落榜學校而言,除了擔心暗箱操作外,他們更想知道人家是如何勝出的,自己是如何敗北的,好抓緊時間整改提高,力爭在下一輪競爭中脫穎而出。至于上榜學校,這一任校長擁有了推薦權,并不代表著下一任校長也會接著獲得推薦權,所以清醒的勝利者同樣希望能知己知彼,然后取長補短,繼而百戰(zhàn)不殆。
篩選理由應公布
但讓人遺憾的是,北大除了公布2010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資質的名單及一些總的原則外,并沒有將詳細“內幕”公開,這離民意的要求顯然差距甚遠?磥,我們有必要呼吁北大盡快將整個推薦資質的篩選過程公之于眾。
那么,下一步北大還應再公布些什么呢?我覺得,一要公布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資質的篩選原則,二要將該校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對所有報名學校的評判內容予以公布,三要將“上榜理由”和“淘汰理由”予以公布,四要將各校分配推薦數(shù)額的依據(jù)予以公布。當然,如果北大能事先搞一個民意調查,問問大家都想知道什么,然后依據(jù)民意來公布相關內容,那就更好了。
北大搞“校長推薦上北大”制度,這絕不是北大自己的“家務事”,而是事關教育公平的大事。因此,北大無權關起門來進行運作,而應將整個過程置于陽光之下,主動接受監(jiān)督。這樣做,不僅僅是為了杜絕腐敗,更是對民意的一種尊重。(吳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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