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6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日前刊出署名富權的文章說,近日陳水扁顯得異常高調,既介入“五都”選戰(zhàn),又批評蔡英文的十年政綱,并出新書后悔自己任內錯信美國人和李登輝,沒宣布“臺灣獨立”。陳水扁的這猖狂一跳,表面上看來氣勢洶洶,實質上卻是滅頂前的絕聲哀嘆。
文章摘編如下:
民進黨“五都”初選登記23日截止。先前表態(tài)將審慎評估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陳致中,仍未見登記報名。與陳致中的“低調”相反,近日陳水扁卻顯得異常高調,既是透過大臺南“阿扁俱樂部”總召集人陳唐山聲稱,支持許添財競選大臺南市長,及慫恿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南下為楊秋興參加高雄市長初選站臺,又是透過《蓬萊島雜志NET》的《阿扁札記》專欄,批評蔡英文的十年政綱,及出版新書《關不住的聲音》,后悔自己在任內錯信美國人和李登輝,沒有宣布“臺灣獨立”。
陳致中未有就高雄市議員初選進行登記,既有可能是經(jīng)過“審慎評估”,認為自己剛將戶籍遷到高雄,此前并未在地方經(jīng)營,爭取選票不易,因而決定放棄參選,也有可能是認為高雄市議員只是地方公職,無法伸展其“抱負”,且也難有“出鏡”見報機會,因而有所不屑,待再等多兩年,直接參選第八屆“立委”,爭取“中央”公職,提升自己的政治層次及爭取更多的“出鏡”見報機會,以求一步到位。
但他似乎忘記了,他的老子陳水扁是從參選臺北市議員的地方公職開始,一步一個腳印,繼而參選“立委”,再選臺北市長以至“總統(tǒng)”的。如果缺乏地方基層公職的歷練及借著經(jīng)營地方選民服務而積累民意支持,也就難以一步踏入“中央”公職位置。
陳水扁的高調,一方面是要表達在民進黨的“五都”初選中不會“缺席”,尤其是要插手其家鄉(xiāng)臺南市的初選,及要借著力挺楊秋興以一報陳菊拿了他的錢卻不愿為其出庭作證的私仇。這顯示,陳水扁對自己的六月二審裁決后能獲當庭釋放頗有信心,因而要在獲釋前先行為自己造勢。
站在單純司法程序的角度,陳水扁對自己在二審判決后能獲釋,或許并不是奢望。這是因為,按照臺灣地區(qū)的刑事訴訟制度,一審和二審都是法律審,法庭為了防止被告串供及恐嚇證人等,必須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而三審亦即終審則是法律審,主要任務是審查一、二審法院在審案過程中,所引援的法律條文是否正確,及是否曾發(fā)生有違司法程序的事實。
在這個過程中,并不用擔心被告是否會串供,而陳水扁的案子并非是危害公共安全的案子,在二審判決后等待三審的過程中將之釋放,不會對社會公共安全角成威脅,因而可能將會獲釋。
但陳水扁似乎忘記了這么一個法律慣例,就是臺灣“最高法院”在三審后,倘發(fā)現(xiàn)二審法院引援法律條文有不適,而會將之發(fā)回高院更審。而更審還是屬于法律審的二審,及亦即仍存在著被告串供的危險,羈押的必要仍然存在。而且具體到陳水扁的案子,其存在海外的犯罪所得還未匯回臺灣,仍存在其在海外支配資產(chǎn)的可能。因此,陳水扁應是高興得太早了。
而“最高院”在三審時,認為高院引據(jù)法律條文并無不適,那就等于是承認二審的判決并予以維持,終審定讞,陳水扁就得實時被收監(jiān),正式服刑,那就更無獲釋的可能。實際上,高院對陳水扁作出延押裁決,就已含有對其二審判決經(jīng)得起終審考驗的信心。因此,陳水扁的高調,以為可以獲釋,只能是提錯用神。
至于陳水扁的“后悔論”則是瘋言瘋語,可能說是其在正式入獄服刑前的猖狂一跳。但卻又根本不值一駁。
陳水扁批評十一年前民進黨“全代會”通過的《臺灣前途決議文》的問題,但陳水扁不要忘記,倘若不是十一年前民進黨“全代會”通過了《臺灣前途決議文》,以“B型臺獨”來掩蓋其“A型臺獨”,欺騙那些中間以至淺藍選民,陳水扁又如何能登上“總統(tǒng)”寶座?只能是如同1996年民進黨指派“臺獨教父”彭明敏出選“總統(tǒng)”,即使是國民黨陣營內分為李登輝、林洋港(郝柏村)、陳履安等多支隊伍參選,泛藍票源被嚴重分薄,也無法“漁翁得利”那樣。
實際上,陳水扁2000年在當選“總統(tǒng)”后,立即就由其競選總部的大攪手張俊雄(競選指揮中心總干事)、邱義仁(競選總部執(zhí)行總干事)、游盈隆(競選指揮中心研究群副總干事兼發(fā)言人)策劃主編了《破曉——二零零零陳水扁勝選大策略》一書。
其第一章《走出新中間路線》就明確指出,陳水扁在民意滿意度高達七成以上的極為有利條件下,競選連任臺北市長仍然失敗的重要原因,絕對不是政績不佳,而是中間選民對于民進黨的基本主張始終存有高度疑慮。如果無法消除選民這種基本疑慮,民進黨執(zhí)政的機會將微乎其乎。
正是有此背景,民進黨在無法修改“臺獨黨綱”之下,“全代會”通過了《臺灣前途決議文》。而陳水扁本人也首度提出了“新中間路線”的新概念。陳水扁在“學習之旅”中,還特意跑到“第三條路”的發(fā)源地——英國倫敦政經(jīng)學院,發(fā)表演講,力圖爭取國際社會改變對民進黨是“臺獨黨”的觀感。因此,陳水扁今日否定《臺灣前途決議文》,說輕了就是他“占了便宜還賣乖”,說重了就是他推翻了自己借以當選的策略和正當性。
其實,我們從陳水扁的說法中可以窺見,陳水扁實質上是在哀嘆“臺獨”勢力已經(jīng)徹底喪失了“臺灣獨立建國”的機會。也就是說,既然在民進黨“執(zhí)政”初期的較為有利時機,都未能宣布臺灣“獨立”,就已經(jīng)等于是奠定了民進黨永遠也無法宣布“臺灣獨立”的既定形象及基礎理論。
而且,在“胡連會”發(fā)表《兩岸和平發(fā)展共同愿景》,尤其是國民黨重新“執(zhí)政”,兩岸恢復談判,并即將簽署“ECFA”協(xié)議之后,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大趨勢及國際社會對臺海局勢的基本態(tài)度,已使“臺獨建國”更不可能。日后即使民進黨再次上臺,也難以回頭了。
因此,陳水扁的這猖狂一跳,表面上看來氣勢洶洶,實質上卻是滅頂前的絕聲哀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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