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光明日報》報道,一年前投訴馬華署理總會長蔡細歷涉及性愛光盤,以致破壞黨形象的馬華新邦令金區(qū)會主席黃清源說,他無法茍同馬華中央紀律委員會的作法,因此,他決定撤銷有關投訴,并將缺席有關事件的聽證會。
他于7月30日發(fā)文告指出,紀委會將他所簽署的投訴信交給蔡細歷,使到蔡細歷得以將有關信件發(fā)布在部落格中,而這種作法已對他造成困擾。
他說,他是在一年前針對蔡細歷涉及性愛光盤事件而作出投訴,如今,紀委會卻選擇在有關事件落幕后,突然挑起這項課題,他認為,紀委會這舉極度不合時宜,且動機令人質(zhì)疑。
蔡部落格發(fā)布投訴信
“一年前,我是把有關投訴信交給前紀律委員會主席陳廣才處理,而非交給現(xiàn)任紀委會,加上事隔已有年余,所以,我認為,這事也應該落幕告終。”
他說,基于上述原因,他決定撤銷相關投訴,并絕對不會出席紀委會針對蔡細歷色情光盤事件,于8月4日召開的聽證會,以表明本身的立場。
紀委會未接“銷案”投訴
馬華紀律委員會副主席劉文豐說,他并未接獲黃清源決定撤銷針對蔡細歷涉及色情光盤一事所作出的投訴,以及黃清源將缺席紀委會召開的聽證會的消息。
他披露,他是在接到記者來電詢問時,才知道黃清源已發(fā)文告,指自己已決定撤銷對蔡細歷作出的投訴。
“我還未見到黃清源的文告內(nèi)容,之前也沒有人告訴我這件事情,所以,我無法針對這事發(fā)表談話和作出評論!
此外,記者曾嘗試聯(lián)絡馬華紀律委員會主席黃俊杰,但至截稿為止,他的電話都打不通。
黃清源投訴信內(nèi)容公布 指蔡細歷破壞黨形象
蔡細歷早前在其部落格上張貼馬華新邦令金區(qū)會主席黃清源的投訴信內(nèi)容,而黃清源是于2008年5月28日將這封投訴信上呈給時任署理總會長兼紀律委員會主席的陳廣才。
投訴信內(nèi)容指出,蔡細歷在性愛光盤事件曝光后,多次在報章上稱光盤事件是政治陰謀,產(chǎn)多次在公眾論壇抨擊總會長及黨領袖,他的這些作法已嚴重違反黨員行為守則。
“最讓我深感痛心的是,正當廣大的馬華黨員和干部嚴厲的約束自己,以壯大黨的聲威時,蔡細歷卻成為2008年開年的一顆炸彈,差點讓馬華‘粉身碎骨’!
他通過投訴信指出,根據(jù)黨員行為守則1.4條,所有黨員必須捍衛(wèi)黨的良好聲譽與形象。
若撤銷投訴 聽證會應取消
針對黃清源決定撤銷他對蔡細歷色情光盤事件的投訴一事,一名馬華紀律委員會前委員指出,如果投訴人撤銷投訴,意味著有關投訴事件已經(jīng)不能成立,因此,紀委會針對有關投訴于8月4日召開的聽證會,也理應終止進行。
“如果已經(jīng)沒有了投訴人,試問要如何去審理所謂的投訴呢?”
不愿具名的他說,在一般情況下,投訴人若撤銷投訴,紀委會就應取消相關聽證會。
“如果紀委會仍要繼續(xù)舉行聽證會,我想,這當中就很可能另有動機。”
“既然上屆馬華中委會已針對蔡細歷涉及性愛光盤的事件作出議決,并宣布這案已告結案,那么,現(xiàn)任紀委會如今為何又突然重翻舊案?”
他說,蔡細歷當年已針對光盤事件作出道歉,并辭去所有黨職和官職,因此,他認為,有關事件應隨著落幕,各造也不應重提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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