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五日電(記者 于晶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十五日專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稱,該市三級法院存在的五十三件超期羈押的刑事案件,除三件等待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外,已全部審結。
本月十二日,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嚴格執(zhí)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超期羈押清理活動隨即在中國司法部門中展開。按照這份《通知》的要求,中國司法部門須嚴格執(zhí)行超期羈押責任追究制度,超期羈押相關責任人將被嚴處。
北京早在今年九月起即開始對全市三級法院刑事案件進行了排查,結果共發(fā)現(xiàn)遍及十一個法院的超審限案件五十三件,涉及當事人一百零三人。
為及時了解這些超期羈押刑事案件的審理進度,北京市高院要求凡有超期羈押案件的法院,每周須向高院報告一次案件清理進度,以便高院統(tǒng)一督辦及協(xié)調。
同時,北京各級法院亦被要求在超期羈押案件的開庭、送達等環(huán)節(jié)上一律開綠燈,以便使超期羈押的案件限期審結。
北京市高院副院長王明今日表示,截至到本月二十日,北京市三級法院的五十三件超期羈押的刑事案件,除三件須等待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外,已全部審結。北京市消滅超期羈押刑事案件的目標已基本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