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8日電 據檢察日報報道,私設10多個小金庫,10年間竟然將1800余萬元公款揮霍一空。近日,湖北省公安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縣房產局貪污賄賂窩案。
據公安縣檢察院指控,該縣房產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洪章自2000年至2003年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7萬元;向他人索取價值12萬余元的住房兩套、現金12萬元。該局原副局長王琪自1996年至2002年間,貪污公款7萬余元,向他人索取價值9萬余元的住房一套、現金4萬元;原副局長傅某,私設小金庫27.6萬元,非法占有7.6萬余元;原副局長、現任黨組副書記易某,非法占有4.8萬元;原任副局長、現任紀檢組長范某,分4次收受下屬禮金1.2萬元。該局財務股原股長胡興瓊、出納高曉慧自1996年至2002年,利用職務之便,采取隱瞞收入、重報支出等手段,分別侵吞、騙取公款14萬余元、13萬余元。
另據該縣紀檢部門披露,1995年至2000年間,陳洪章指使王琪和本單位財務人員,將應列入單位財務管理的資金不入賬,而是設立賬外賬,金額達1278萬元;此外,該局還設立“小金庫”13個,金額530萬元。小金庫總額達1808萬元。這些資金已全部被揮霍一空,近半數用于吃、喝、玩、送以及亂補濫發(fā)和貪污私分。該案共涉及黨員干部19人,副科級以上干部10人,受到撤職以上處分的11人,5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記者郭清君周澤春通訊員韋玉國王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