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六日電 為加強增值稅管理,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出通知,海關代征進口產品增值稅從本月開始正式納入稽核比對范圍,納稅人報送的海關完稅憑證電子信息與海關提供的海關完稅憑證已入庫信息,將在國家稅務總局進行稽核比對。
國家稅務總局今天傳出的消息說,這是國家稅務總局在“四小票”管理工作中,繼強化貨物運輸發(fā)票管理之后,推出的又一項新舉措。
通知要求,各地國稅部門錄入海關代征進口產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有關信息,將《抵扣清單》即納稅人報送的海關完稅憑證電子信息,上報國家稅務總局比對。
自今年七月份開始,在每月二十日之前省級國稅機關將匯總的上月《繳款清單》和本月《抵扣清單》數據,上報國家稅務總局比對。
據悉,隨著增值稅發(fā)票管理的日益嚴格,一些不法分子開始把作案目標轉向“四小票”,即海關完稅憑證、貨物運輸發(fā)票、農副產品收購發(fā)票以及廢舊物資收購發(fā)票。其中,海關完稅憑證涉及稅款數額較大,去年全國海關代征進口稅收兩千七百八十九億元人民幣,其中絕大部分都計入了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
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正與海關總署就相關細節(jié)問題進行協商,以盡快實現海關完稅憑證的開票系統和聯網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