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2日電 來自教育部的消息,國家出臺3項新舉措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中國青年報報道,這3項舉措是:所有去艱苦地區(qū)和艱苦行業(yè)的學生貸款,本金和利息將由國家代償;從今年開始,高校學費的10%由國家扣出,實行專款專用,以保證資助資金落實;國家還將對高校5%的特困生,實行每人每月150元的補助。
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自1999年試點、2000年推行至今,全國已累計審批貸款學生115萬人,先后有108萬學生得到貸款69.8億元,解決了一大批家庭貧困大學生的實際困難,但與實際需求相比仍有較大差距。
目前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去年9月初至今,有關金融機構按新機制審批全國高校貸款學生23.5萬人,審批貸款合同金額21億元,有20多萬名學生已得到發(fā)放的貸款10億多元。預計到今年春季新學期開學,全國范圍內(nèi)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將按新機制基本落實到位。
目前,中央部委屬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進展順利,115所高校全部按新機制啟動了此項工作。同時,各地落實國家助學貸款的工作也有了較大進展。上海、江蘇、湖北、吉林、重慶、山東、北京、湖南、云南、廣東、天津、青海、安徽、貴州、浙江、河南、寧夏、西藏、新疆、江西、海南等2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為本地區(qū)內(nèi)全部高校確定了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并開始了貸款發(fā)放工作。山西、遼寧、福建、廣西、陜西、四川、黑龍江等7個省、自治區(qū)已為本地區(qū)內(nèi)部分高校確定了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
教育部發(fā)現(xiàn),該項工作在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即將開學,河北、內(nèi)蒙古、甘肅等3個省、自治區(qū)沒有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招標工作;一些地區(qū)承辦銀行只落實了部分高校,省會城市以外的高校尤其是地、市屬的高校和高職(大專)尚未落實;有些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雖確定了承辦銀行,但實質(zhì)性的貸款發(fā)放工作進展緩慢;有些承辦金融機構貸款實際發(fā)放額較低,遠遠不能滿足家庭貧困大學生的實際需要。
教育部表示,將以開展共產(chǎn)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有利契機,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問題進一步加強檢查和督辦,對開展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資金確實有財政困難的部分省、自治區(qū)將給予適當?shù)闹醒胴斦С帧M瑫r也希望各地、各高校的領導要帶著感情,切實把這項關系千萬學子健康成長的大事抓緊抓實,做細做好。(謝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