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26日電 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鮮京能源亞洲(SK Energy Asia)改變初衷,表示支持中航油(CAO)改良后的債務重組計劃,并決定向法庭要求延期聽審將中航油交由司法管理的申請。
高庭定在今天上午聽審鮮京能源亞洲申請將中航油交由司法管理的案件。鮮京能源昨天發(fā)表文告說,它將要求法官展延審理日期,先讓中航油債權人在下個月8日的債權人大會上投票表決是否通過債務重組計劃。
跟原有計劃相比,鮮京能源相信新重組計劃將獲得債權人的更強烈支持。它也認為,中航油提出改良的新重組計劃,顯示了公司設法考慮所有債權人的利益。
鮮京能源說,假設中航油很快能向債權人澄清重組計劃的一些要點,它認為債權人很可能在債權人大會上通過新計劃。因此,在現(xiàn)階段不是進行司法管理聽審的時候。
鮮京能源主要關注的問題是中國航油的生存,以及中航油的飛機燃油采購核心業(yè)務能否持續(xù)下去。
如果債權人和法庭都批準重組計劃,將中航油交由司法管理的問題就不存在。中航油必須獲得半數(shù)以上、占負債總額至少75%的債權人同意批準重組計劃。另一方面,根據(jù)中航油前天提呈的法庭文件的預期時間表,其母公司中國航空油料集團預期會在6月、7月間跟新投資者達致協(xié)議。
中航油并沒有在提交給高庭的改良后債務重組計劃文件表明新投資者是誰,但眾所周知的是,母公司當前唯一的談判對象是淡馬錫控股(Tema- sek Holdings)。不過,淡馬錫至今還未表明是否要參與注資計劃。淡馬錫曾表示,它將根據(jù)商業(yè)考量及中國航油的債務重組計劃是否被各方接受,來決定是否要注資。
另一方面,法庭文件顯示,公司為或有的對外債務設立了1570萬美元(2590萬新元)的儲備,占5億1000萬美元對外債務的3%。這意味著,如果這筆債務最終全部或有一部分無人“認領”的話,其余對外債權人可取回更多付款。
根據(jù)中航油在兩個星期前宣布的改良后重組計劃,對外債權人將總體可取回約54%或總額2億7500萬美元(4億5375萬新元)的債務。
在中航油準備即刻支付的1億3000萬美元首期現(xiàn)金付款當中,1億美元將是母公司和新投資者注入的資金。
選擇在重組計劃生效后一次獲得付款的債權人,將取回較低的債款比率,為45%;選擇在五年內得回付款的債權人可取回56%的債款。
根據(jù)法庭文件,母公司將注銷至少55%的債款,中航油將把其余最多45%的債務轉為公司股票。(羅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