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六月六日電(記者耿軍 許曉青)“海峽兩岸能源經濟學術研討會”六日晚在臺北閉幕。兩岸能源領域的高層專業(yè)人士和研究機構的專家,在務實、坦誠的氣氛中進行了廣泛、深入的交流與探討。他們取得的共識是,兩岸能源合作的潛力巨大、有待深入開發(fā)。
高油價背景下的臺海能源合作,是與會者關心的問題。兩岸專家都希望進一步合作開發(fā)利用東海和南海的油氣資源。
臺灣“中國石油公司”與大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合作勘探的“臺潮石油合約”已于二00三年一月一日生效,合約包括勘探期四年,開發(fā)生產期十五年。臺灣“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孔詳云稱贊說:“自此,兩岸間的油氣勘探合作從‘聯(lián)合研究’正式進入‘共同合作鉆探’新的里程碑。”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副總經理羅漢也認為應該繼續(xù)鞏固雙方在上游油氣勘探領域的合作;探索在天然氣基礎設施、天然氣發(fā)電站、城市燃氣等項目的合作;合力開拓海外油氣勘探開發(fā)。
臺灣每天石油消費約八十萬桶,而原油煉制能力達每天一百二十二萬桶,且具有煉制高硫原油經驗及設備,孔詳云希望利用臺灣過剩的產能為大陸代煉自中東進口的高硫原油。
兩岸電力業(yè)歷來接觸不深。目前僅限于民間、學術交流、參訪。臺灣電力公司余勝雄先生分析,這主要是臺灣“經濟部”投審會的“禁止赴大陸地區(qū)投資之基礎建設項目”中,發(fā)電、輸電及配電均列在內。
此次,大陸中國電力企業(yè)聯(lián)合會組團來臺灣,希望與臺灣電力同仁建立長期穩(wěn)定的聯(lián)絡合作機制。余勝雄先生提出,兩岸可分近程與遠程進行合作交流,近程應建立兩岸電業(yè)直接聯(lián)系管道、進行兩岸離島地區(qū)購電可行性的探討。遠程則是適當時開放臺灣對大陸大型電廠的投資。
中國電力企業(yè)聯(lián)合會王永干秘書長表示,在“十一五”期間,大陸將新增裝機容量二億千瓦,發(fā)電方面的投資就需一萬億元人民幣,希望臺灣參與投資。
臺灣自二00一年起停止煤炭生產,現(xiàn)在消費的每一噸煤都靠進口。二00三年臺灣進口煤炭五億四千萬噸,其中百分之八十五用做發(fā)電的燃料煤,百分之十五用做制煉鋼的焦炭的原料煤。在臺灣的進口煤炭中,來自大陸的比例最高,一九九九年為百分之十四點一,二00三年已達百分之四十點七。來自武漢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朱延福提出,海峽兩岸能源合作可以解決臺灣的煤炭瓶頸,大陸有這樣的能力。
臺灣國光電力公司董事長潘文炎提議兩岸共同研究發(fā)展高效率低成本的太陽能電池。來自新竹的工業(yè)技術研究院副院長曲新生說,臺灣的能源技術研發(fā)至今,仍受到一些限制,鄰近的大陸擁有相當豐沛的人才、技術資源,攜手合作共進,是值得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標。
誠如主辦“海峽兩岸能源經濟學術研討會”的臺灣“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陳添枝所言:“大家齊聚在這里,由不同的角度針對兩岸的能源問題提出自己的見解,希望經此一機會尋求出彼此的共識。相信經由這次會議的探討,必能帶領大家邁向更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