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9日電 據春城晚報報道,戀愛分手后男友心存報復想法,竟買來硫酸潑女友致毀容。日前,云南彌勒縣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戀愛不成,前男友報復
2000年,就讀云南師范大學生物系二年級的女學生岳炳艷,因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了中專畢業(yè)后在昆明打工的楊建華。由于兩人都是紅河老鄉(xiāng),因此,有了來往。隨著交往的深入,兩人的關系逐漸發(fā)展成戀愛關系。
2003年9月,岳大學畢業(yè)后被分到彌勒縣第二中學教書,自此,她與楊的關系也隨著時空的改變而發(fā)生了變化。岳提出與對方分手,盡管對方不同意,并再三向她表白自己的感情,可岳絲毫沒有回心轉意。因此,惱羞成怒的楊決定報復“絕情”的女友。
去年3月23日下午,楊肩背裝有一罐頭瓶濃硫酸的挎包來彌勒二中找岳炳艷,岳炳艷明確地告訴他,兩人的關系已“不復存在”了。當晚,岳炳艷應邀將楊建華送到校門口時,楊建華掏出包中的濃硫酸,猛然向岳的頭面部潑去……
幾分鐘后,該校的老師聞聲趕來,將被硫酸腐蝕得面目全非的岳炳艷火速送往醫(yī)院救治。經醫(yī)院半年多的救治,岳炳艷雖然保住了生命。然而,這場劫難卻造成她雙目失明,缺失了眉毛、鼻翼、乳頭等器官,完全喪失了行為能力。
今年3月6日,在廣東警方的協(xié)助下,楊建華終于在深圳被抓獲歸案。
——討說法受害女教師索賠1190萬
在昨日庭審中,紅河州人民檢察院代表公訴機關當庭宣讀了起訴書,岳炳艷的父親也當庭宣讀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shù)脑V狀,長達6頁的訴狀中,一共列出了17項索賠請求,累計要求賠償金額達1190萬多元。
起訴書指控:岳炳艷大學畢業(yè)并提出與楊建華分手后,楊建華便對岳懷恨在心,準備伺機報復。去年3月23日下午5時許,蓄謀已久的楊建華攜帶一裝有濃硫酸的罐頭瓶到岳炳艷宿舍內,晚10時許,楊建華要求將岳炳艷送出校門。兩人來到學校大門南側街道時,楊建華突然從身上的背包中掏出罐頭瓶,將瓶內的硫酸潑在岳的頭面部后,倉皇逃離現(xiàn)場。經過法醫(yī)鑒定,岳炳艷所受的傷為重傷,達到一級傷殘。
被告楊建華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昨天的庭審持續(xù)了1個多小時,由于案情比較特殊,法官沒有當庭作出宣判。(周曉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