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九日電(郭向志吳慶才)轟動海內外的“千手觀音”的原創(chuàng)作者究竟是誰?今天,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劉女士起訴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張團長作品署名權糾紛一案。
劉女士訴稱,二000年六月底她應中國殘疾人藝術團《我的夢》歌舞晚會總導演、北京軍區(qū)戰(zhàn)友歌舞團李副團長之邀,為該晚會創(chuàng)造一個女子集體舞。當時她受中國佛教造型“千手觀音”的啟發(fā),為十二名聾啞姑娘創(chuàng)作了“千臂觀音”、“半臂觀音”、“短臂觀音”、“蓮花造型”等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舞蹈動作所組成的舞蹈作品。
該作品后被定名為《千手觀音》,并重新編配了音樂,并在劉女士的編導下最終形成了十二人版本的《千手觀音》舞蹈作品。該作品于同年八月在北京進行了首場演出,之后在國內外進行了多次演出。二00二年十二月劉女士又以十二人版本的《千手觀音》為基礎,為十八名聾啞姑娘編導了《千手觀音》的舞蹈。
今年中央電視臺春節(jié)晚會上,出現(xiàn)了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觀音》舞蹈演出。春節(jié)后,劉女士發(fā)現(xiàn),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和張團長未經(jīng)其同意,在對《千手觀音》申請著作權登記時,竟然將十二人版的《千手觀音》舞蹈作品和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觀音》舞蹈作品的作者均登記為張團長。而張團長亦向媒體廣泛宣傳自己是《千手觀音》的作者。
劉女士認為,自己才是十二人版《千手觀音》舞蹈作品的作者,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觀音》并無多少新的創(chuàng)作成分,實際上是對她的作品的使用。故劉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停止侵權,賠償人民幣五萬元的精神損害,并發(fā)表道歉聲明。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