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4日電 為紀念臺灣光復60周年,陜西省檔案館向社會首次公布有關臺灣的珍貴歷史檔案,記錄和見證了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三秦都市報》報道,公布的這批檔案為當時“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就成立臺灣省政府有關事宜發(fā)給陜西省政府的訓令等,它們記錄了1945年9月至1947年7月“國民政府行政院”撤銷“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成立臺灣省政府”的電告、《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及將組織大綱被廢止施行《組織條例》的訓令等。據陜西省檔案館保管利用處陳子平副處長介紹,目前館藏的民國檔案都是從解放后歸繳過來的成捆成麻袋分散資料中整理發(fā)掘出來,在這些大量的檔案資料中有關臺灣的特別少,本次公布的檔案是近日我們在搶救整理民國檔案時第一次發(fā)現(xiàn)。
據報道,在這些珍貴的歷史資料里,在一份“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宋子文發(fā)往陜西省政府的訓令中寫道:“令陜西省政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業(yè)經呈奉國民政府本年八月三十一日訓令核定施行,除分行外合生抄發(fā)該大綱,令仰知照并轉飭所屬知照。此令!
從這看似簡單精短的一段文字說明了中國政府重新恢復臺灣省的行政管理機構歷史。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國民政府行政院”奉“國防最高委員會”下發(fā)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經過“行政院”酌情予以修訂,因當時臺灣省亟需接收,時間比較急迫,“行政院”未及擬訂法案,完成“立法”程序,報請國民政府核定施行。1945年9月8日,“行政院”宋子文院長向各省發(fā)布訓令。陜西省政府接到“行政院”訓令后,隨即由省政府主席祝紹周簽發(fā)了向各行政督察專員、縣長、各廳處局室轉發(fā)“行政院”的訓令及臺灣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不久,國民政府“立法院”將組織大綱修正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并明令公布施行。10月25日,同盟國中國戰(zhàn)區(qū)臺灣省受降儀式于臺北舉行,國民政府受降主官陳儀代表中國政府宣告:自即日起,臺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國主權之下。
另一份歷史資料《組織條例》(共10條)中則寫道,臺灣省行政長官隸屬于“行政院”,依據法令綜理臺灣全省政務列為條例的第一條,其它的規(guī)定還有行政長官于其職權范圍內得發(fā)署令,并得制定臺灣單行條例及規(guī)程;行政長官得受中央委托辦理中央行政,對于在臺灣的中央各機關有指揮監(jiān)督之權;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設在左列各處,有秘書處、民政處、教育處、財政處、農林處、工礦處、交通處、警務處和會計處9個處;行政長官公署必要時得設置專管機關或委員會,視其性質隸屬于行政長官或各處,其組織由行政長官定之……據介紹,《組織條例》是接收臺灣省、建立行政長官公署、開展各項治理工作的一份法規(guī)性文獻,在接收臺灣省的歷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歷史作用。(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