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省物價監(jiān)督管理局了解到,省物價局正式批復了關于哈爾濱市城市供水價格調整的收費標準。1月1日起,哈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從1.80元/立方米上調至2.40元/立方米。
公告中稱,對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居民,持有民政部門核發(fā)的證明材料,其生活用水價格仍執(zhí)行1.3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為4.30元/立方米;特種用水(指洗車、洗浴行業(yè)用水)價格為16.40元/立方米。其中,洗浴票價在每人次10元(不含10元)以下普通浴池用水實行優(yōu)惠政策,按10元/立方米執(zhí)行。
此次調整城市水價是指以磨盤山供水工程為水源的城市,其他水源的城市供水價格仍按原標準執(zhí)行。調整后的城市供水價格中含有0.10元/立方米的水表改造專項資金。 (記者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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